律师能多大程度影响整个案件?

作为一名律师对诉讼是会上瘾的,虽然平时自诩自己是一名非诉讼律师,但是诉讼的那种胜负感是非诉讼带来不了的。

去年我办了一个名誉权的案子,案子特别的小,但因为找我的朋友是某传媒公司的员工,我恰好在前年为他们公司挂牌新三板提供过服务。为了方便我都用化名:

小金是某地方门户网站的员工,他的老婆小崔最近怀孕了,小崔在民营企业上班,小崔怀孕后公司想方设法的想把小崔赶走,于是公司曾总监对小崔进行了调岗调薪(把孕妇派去了客服做接线员),小崔是烈脾气,在公司微信群里和曾总监互怼,在丈夫小金的网站上发帖曝光求助妇联、劳动部门介入。在微信互怼和网站求助过程中使用了诸如“欺上瞒下,狡诈险恶,好大喜功,惯于陷害”等词语,迫于压力公司把曾总监开除了。

曾总监一气之下公证保全证据,起诉门户网站、小金、小崔,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小金找到我,小金和小崔共同委托我,我刚拿到这个案子,第一感觉是小金你没问题,你既不是发帖人也不是审帖人,肯定和你无关。

但是小崔,说实话我心里也认为悬了,至少赔礼道歉法院肯定会判,小崔自己也表示肯定打不赢。

网上一搜判决,果然,朋友圈骂人、微信群骂人、发帖骂人、微博骂人判决赔礼道歉的比比皆是。

冷静下来后,我开始制定本案的应诉策略,当然一直内心强调,不管别人信不信,自己一定要信。

策略:1.小金既非发帖人也非直接管理人,与本案无关,先把小金剥离出来;

2.把微信和网帖行为分开论述,微信群属于公司同事内部群,且由于双方之前闹过很多次,影响有限,不至于降低原告的社会评价;网帖,首先不能确定是不是小崔所发(网帖是实名举报,本来想把水搅浑,现在想想这招其实挺蠢的),其次,回到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上,小崔没有骂人的主观故意,小崔在微信群里怼在最后特意注明要求公司董事会介入,小崔在网帖发帖最后也是要求妇联、劳动部门介入,也就是小崔的本意是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中间存在情感发泄言辞过激,不属于骂人的故意行为;在损害结果上,网站有个功能就是所有网友的网帖都会加上“未经核实,敬请回复”的标签,从网友跟帖来看,大都比较中性和理性,没有上来就骂,也就是没有被误导。

最神奇的是,本来不信的我写着写着就信了。

开庭那天,法官是名女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全是女性(这个后面很有用),恰好遇上法院活动,所以法官特别的不耐烦,从开始就一直在打断我,并且不停催促被告律师你简单点说,庭后提交代理词就行了,案件在法官的快速推进下约半小时就到了法庭辩论了,这是案件的最后一环,我明显感觉到法官自开始先入为主就是一副你都骂人了你还想怎样的心态,如果这样结束必然败诉,当时我也心想尽人事吧剩下听天命了。辩论按照讨论重申了我方的观点,然后突然开始了一段即兴发言大致是“书记员,接下来我说的可以不记,但是我想大家都认真听我说几句,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对方律师,你们都是女性,都曾经面临过或者将要面临怀孕生子,我相信怀孕对于一个女性意味着什么你们比我更清楚,小崔作为一个女性,把她自己青春中最美丽的几年献给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给他的回报是什么,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却调岗降薪,想法设法的迫使她离开,这种情况下她除了心寒还有什么,各位,你们设身处地想一下,在这种四方求助无门遭遇不公的情况下,一名孕妇向网络表达诉求期望妇联、劳动部门介入,是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因为情绪过激言辞激励就认定侵权,法律将会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大概意思,我也不是完全记得了,因为没草稿突然即兴发挥,只记得我全程没卡壳)

说完,全庭安静了几秒钟,很安静,原告律师那种略带讥讽的笑容收起来了,另外一名律师在纸上写了感情l两个字还有三个感叹号,书记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记我说的话,审判长说:“好,现在恢复一下法庭调查,原告,你在公司任什么职务,能否决定人事任命”被告答“任行政总监,主管人事”

说实话,我本来只是脑子一抽想使用辩论技巧来总结陈词(得意一下我是我们省律师辩论队成员,市省两级诉辩赛优秀辩手),但是说到最后我自己都被感动了,法庭辩论懂得都懂,基本就是重复观点,庭后交代理词,执业这么多年了那是唯一一次辩论的那么酣畅淋漓,辩的那么爽。

庭后,另外一名网站的代理律师是名老律师,庭前甚至名片都不愿意给我发的那种,庭后对我说小伙子,你是哪个律所的,你挺有才的;

回来后我跟我助理说,你信不信这个案子我们赢了。

两个月后,拿到判决书,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刚才搜了一下,网上就可以搜到判决书,保护隐私角度,就不公布案号了。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罗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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