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下”到民族国家,何为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

《从“天下”国家到民族国家:历史中国的认知与实践》


内容简介

中国的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中国人对世界的原初认识,追溯到在这种认识之上的人类与自然神灵之间建立的契约关系,以及为了遵守这种契约关系而形成的关于人与人之间、个人—共同体—社会—国家四者之间、文化与政治之间、权威与权力之间 、民族属性与文化属性之间关系的认识。只有在这一宏观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够正确掌握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脉络,理解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在各个时代的发展演变,理解各时代的民族关系和各个政权处理民族问题政策的得失,并进而思考近代民族问题发生的原因,找到解构近代民族问题的钥匙。

作者简介

王柯, 1956 年生,东京大学学术博士学位, 2001 年起为神户大学研究生院教授,研究领域为中国传统国家构造和权力合法性问题、近现代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民族与宗教问题、中日关系等。

书籍摘录

结语  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节选)

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从来都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也是打开中国国家之所以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绵延不绝、从小到大之谜的一把钥匙。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中国历史的特殊性,可以用以下三点概括:近代以前的中国王朝追求天下国家,进入近代以后的中国政权追求民族国家,而近代以后的国内社会现实和国际政治又迫使中国各个政权在建设民族国家与天下国家的理念之间摇摆。本书主要从前两点的角度进行探讨。

但是,近代以前的中国为什么追求天下国家?进入近代以后中国为什么追求民族国家?近代以后国际国内的社会现实为什么又会让中国在追求民族国家与天下国家之间摇摆?这些问题却并非各自一句话就能够概括的。本书着重于中国的政治构造与文化制度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追溯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探讨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起源及其在各个时代的继承演变,研究各个时代的民族关系和各个王朝处理民族问题政策的性质和得失,通过对不规则的历史事项的再次审视来发掘历史的规律,希望所得出的结论,能够用来回答国际社会对中国追求多民族统一国家形式的质疑,也对我们重新审视和思考今天的民族问题能够有一些启示。

(一)因为中国早期的国家思想是“天下思想”,所以中国从初期国家时代就开始形成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传统。

先秦时期是中国思想的萌芽期。中国初期的国家构造已经体现了“天下思想”。中国古代的文化制度就是政治制度,“天下思想”就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内容。“天下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把“天下”等同、限定于“中国”,在解释了“中国”在“天下”中所处地位的同时,还规定了周边民族集团在“天下”体系中的地位。按照正统王朝思想的理解,“天下”从地理上可以分为“九州部分”和“九州之外、四海之内”两个部分,从方位上可以分为“中国”与“四夷”,而在民族集团的层次上又可以分为“华夏”和蛮、夷、戎、狄。被称为蛮、夷、戎、狄的异民族集团也被列入“天下”的体系之中,这就是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起源,也是中国形成多民族统一国家传统的精神土壤。

中国初期国家社会时期的“天下”实际上是一个“三重的天下”。在这个“天下”的体系中,蛮、夷、戎、狄之所以被设定在最低的地位上,也有他们按照“内”“外”之分处于周边的原因。“多重型天下”的思想有两点值得注意的特征。第一点是在这个“多重型天下”的体系中“四夷”也被看作是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第二点是这个“多重型天下”的体系为蛮、夷、戎、狄进入“中国”提供了可能,因为“多重型天下”的思想摆脱了狭隘的血缘意识,将政治和文化作为划分的标准。尤其是第一点,即“多民族性”才是“天下”本来的真实面貌、才是正统“天子”的统治正当性和合法性标志的思想,在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形成和传承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思想和传统,与其说是“中国人”的努力,不如说是“多民族”,甚至是“异民族”集团的创造。

因为“天下思想”以“天”为根据,所以它强调的“天”之“德”不仅适应于构成“天下”主体的“华夏”,也要适应于周边的蛮、夷、戎、狄。因此,一直主导了中国人国家观念的“天下思想”,自身本来就具备要求实现多民族国家的因素。

“天下思想”中关于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天下”的思想,不过是忠实地反映了中国从先秦时代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事实;而构成“天下”的主体民族集团—“华夏”自身,就是在“中国”从部族联合体社会向初期国家社会过渡的过程中,由众多的部族和民族集团通过“中原化”和“华夏化”而共同形成的。换言之,不是以多民族共存为前提的“天下思想”带来了“中国”的多民族性质和“华夏”的多民族来源,而是“中国”的多民族性质和“华夏”的多民族来源带来了将多民族共存作为前提的“天下思想”。“天下”本来指的就是中国多民族共存的多民族“天下”;而“多民族”性又成为衡量一位“天子”是否具有统治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标准。这是因为,“天”的概念很有可能就是由那些出身于周边地区民族集团之后进入中原的、所以更加需要正当性和合法性支持的初期国家的领袖们带来的。


(三)儒学思想中的“天子唯德”的思想,使异民族集团可以认同汉民族集团出身的统治者,又使汉民族集团可以认同异民族集团出身的统治者,从而保障了多民族统一国家传统的连续性。

因为“天下思想”以“天”为根据,所以它强调的“天”之“德”,不仅适应于“华夏”,而且适应于包括“夷狄”在内的整个“天下”。“天子”代表“天”对“天下”实行“德治”。因此,中华王朝不能随意对周边的民族集团随意进行军事侵略,即使诉诸军事行动,也只限于受到侵略之时,其目的也只在于恢复“天下”秩序,而不在于占领领土或进行经济掠夺。这种以“德”服“天下”的思想和行动,是许多周边民族集团愿意进入中华王朝保护伞下的原因。

只有“明德”才可以一统“天下”的思想,同时也是周边民族集团敢于在“中国”建立中华王朝的理论根据。不以统治者的民族集团出身,而以是否有“德”作为判断政权合法性的标准,也是许多汉人能够认同异民族统治者的理由。五胡十六国时代就有为数不少的汉人儒士效忠于胡人政权。因为这些汉人儒士认为胡人政权的统治者甚至比汉人统治者更加能够实行德治,更加能够继承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所以承认胡人政权为正统的中华王朝。之所以能够如此判断胡人政权,无疑是受到了中华传统的“天下思想”中关于王朝交替的“革命”思想的影响。在汉人士族看来,效忠于新的政权并不是投靠异民族集团,而只不过是顺应“天道”,与已经失去“天命”的昏君诀别而已。

五胡十六国时代胡人能够在“中国”建立起政权一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说明中华文化具有吸引周边民族集团“向化”的魅力,同时还在于说明“中国人”完全可以接受任何能够体现“天”之“德”的、能够建立并维护“天下”秩序的政权,而不论其统治者是何民族集团出身。

(四)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式之所以能够超越时间和空间不断发展,就是因为它在处理民族问题上,表现出一种文化主义的倾向。

中国从初期国家时期起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这样一个重大的客观事实,促使当时中国人对“民族”产生了一种特殊的认识。中国最初的民族思想,注重的既不是种族,也不是地域,而是以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以及以此为基础形成的行动方式、价值观为代表的文明方式,先秦时代中国人认识的民族集团,实际上是一种文明共同体。

“华”“夏”,原是生活在“中原”地区,以经营农耕生产为主要经济形式的人类或民族集团的自称,来自他们对自己日常从事的农业文明方式的一种认识和概括。华夏称周边的民族集团为蛮、夷、戎、狄,原来这些名称也是来自对对方生产生活方式的认识和概括,本来并不存在歧视的含义。区别某个人和某个民族集团或为“华”“夏”,或为蛮、夷、戎、狄,其首要标准,是看其认同何种文明方式。

以文明方式区别民族共同体的意义在于,它将“民族的”属性看成是一种可以后天变化的属性。虽然不同的民族集团最初因为各自生存于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而各自形成了内容不同的文明体系,但是蛮、夷、戎、狄如果接受了“华夏”的文明方式就可以成为“华夏”,而“华夏”如果接受了蛮、夷、戎、狄的文明方式同样可以变成蛮、夷、戎、狄。“文化”,就是以德教化。在先秦时期的中国人看来,随着“礼”的获得或丧失,“中国”与“四夷”,或者说“文明”与“野蛮”的主体就可以发生易位。尤其是蛮、夷、戎、狄,通过后天的学习掌握农业文明社会的“礼”,完全可以成为“华夏”。这种思想,在中国的历史上留下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像北魏和清王朝那由蛮、夷、戎、狄建立的“征服王朝”,也能够被承认是中国的正统王朝;而“中国”,也通过蛮、夷、戎、狄的不断“中原化”和“华夏化”而呈现出不断扩大之趋势。


(五)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之所以能够吸收诸多民族集团并且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主要是因为它采用了一种多重型的结构,并且按照中国周边各个民族集团在这个“多重型天下”中的地位,赋予它们以相当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从初期国家社会时期就已经形成的“多重型天下”思想,影响了中华王朝时期的帝国构造。由秦和汉王朝开始建立起来的中华帝国的天下体制,具有三重的构造,即中心的“汉人”地域、虽在“中国”领域内但位于周边地域的由异民族集团实行自治的“内属国”和完全位于“中国”之外的“外臣国”。而秦王朝和汉王朝开始的这种“多重型帝国构造”或“多重型天下体制模式”,又给后来的王朝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天下”模式,例如唐王朝就是受其影响而建立起由中国、羁縻府州和四夷构成的多重型天下体制模式。

“天下思想”,无疑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个“中心”不是与“四夷”相对的“中国”,而是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相对的“天子”,而“天下”的结合原理是一个以“礼”为中心的文化的结合原理。因为在政治上和文化上,蛮、夷、戎、狄与王朝的距离都更加疏远,所以在“天下”体系中的地位就要低于“中国”内部的王畿与各诸侯国。但是按照“礼制”,在“天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对“天子”的服从关系也就不同。

中华王朝对于进入“天下”体系的异民族社会,并不要求它们实行与“中国”同样的社会制度,也不要求它们立即接受中华文明,同时,并不实行直接的统治。只要它承认王朝的主权,就可以像汉唐那样在民族社会中建立只象征中央政府的统治权,但并不具有直接行政权的“都护”“都督”,或像明那样建立“土司制度”,承认民族集团进行自治的权利,实行间接的统治。在对于周边民族集团来说中华文明具有强烈的向心力和吸引力、中华王朝具有绝对优势的时代,这种既能保证中央政府的统治权,又保障周边民族集团的利益的体制,保障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社会稳定。

(六)在“多重型天下体制模式”中,中华王朝尽管对“中国”以外民族集团采取的政策都是以“羁縻”为主,但是对进入“中国”内部的戎狄,则要制造各种条件,形成“汉化”的趋势,开始“边疆地区的内地化”和“非汉民族的汉化”的进程,直至最后实现政治和文化制度上的统一,因为这也是根除民族歧视和民族对立的根本方法。

几乎所有的中华王朝都欢迎周边民族集团和社会的“中华化”。例如,中国西南部的土司制度,经过元、明、清三个中国历史上实现了“大一统”的朝代,一共存在了近七百年。它虽然是对异民族集团实行间接统治,带有“以夷治夷”的性质,但是在土司制度下,中华王朝也积极推动“边疆地区的内地化”和“非汉民族集团的汉化”。尤其是到了明代,明王朝虽然在替代了元王朝、将西南地区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后也继承了元的土司制度,但在由元王朝打下的基础上整理和整顿了土司官制,明确了土司及土司地区在帝国秩序中的位置并对其加以各种限制,并最后实行“改土归流”,将已经具有“汉化”倾向的土司地区变成王朝的直接统治地区,从而彻底实现“边疆地区的内地化”和“非汉民族集团的汉化”,在“中国”内部实现了政治和文化制度上的统一。引导“中国”内部的异民族集团主动“汉化”,这种趋势,既是中国传统的多重型帝国或多重型天下构造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多重型帝国或多重型天下构造能够安定和得以持续扩大的原因。

清王朝在继承了明代土司制度的同时,也继承了明代的改土归流政策。清王朝实行改土归流政策,虽然也有强化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的目的,但是更主要的还是想通过它说明清王朝是中华而非夷狄,具有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因此,清王朝否定了汉人出于反清意识而持有的华夷、中外之分的思想,甚至违背中华王朝在以文化为背景推动“夷狄的华夏化”和“周边的中国化”的传统,在西南地区以武力手段强行推行了“内地化”和“汉化”,因而清王朝的“改土归流”政策遇到了强烈的抵抗。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当年实行了“改土归流”的西南地区,正是中国今天社会最为稳定的民族地区。

题图为电影《阿拉姜色》剧照,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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