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集团发布公告:将以不超过155亿元价格收购新丽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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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云网北京】8月13日报道

今日消息,阅文集团发公告称,将以不超过15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新丽传媒。收购完成后,新丽传媒将成为阅文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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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卖方订立购股协议(包括控制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 股权。

公告显示,新丽传媒集团主要从事电视剧、网络剧及电影的制作和发行。已制作大量不同类型电视剧、网络剧及电影,包括从阅文集团文学作品集获取大量选题。

在获利计酬机制的规限下,收购事项的最大总代价为约人民币155亿元及将根据购股协议所载条款并在当中所载条件的规限下,以现金加发行新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算。

据猎云网了解,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集电视剧、电影、网络剧制作以及全球节目发行、娱乐营销和艺人经纪为一体的专业综合性影视机构。至今,新丽传媒已经成为业内领先的精品剧制作机构,其电视剧代表作有《我的前半生》、《白鹿原》、《大丈夫》、《虎妈猫爸》、《辣妈正传》;并投资拍摄了电影《搜索》、《失恋33天》、《101次求婚》、《道士下山》、《煎饼侠》、《夏洛特烦恼》、《杜拉拉追婚记》、《情圣》、《悟空传》、《羞羞的铁拳》、《妖猫传》等大众熟知的精品剧。

今年5月份,阅文集团已经与新丽传媒订立版权及联合投资合作协议,阅文集团当时发布公告称,将联合新丽传媒投资2.2亿元,以拍摄及制作电影和电视剧。公告显示,于2018年5月18日,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阅霆(代表该集团)与新丽传媒(代表新丽集团)订立版权及联合投资合作协议,阅文集团将其文学作品改编权授予新丽集团,而新丽集团则会将有关文学作品改编成为电影、电视剧、游戏、动画、漫画、舞台剧及音频作品,并生产及销售源自有关文学作品或改编作品的周边产品。

更早些时候,新丽传媒在今年3月份放弃了IPO申请,当时持有新丽传媒27.64%股份的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以33.17亿转让给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腾讯成为新丽传媒第二大股东。

3月11日,根据光线传媒的公告显示,新丽传媒2017年营业收入为16.70亿元,净利润为3.49亿元。根据新丽传媒此前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来看,新丽传媒2014年~2016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1.17亿元、1.56亿元。

据悉,新丽传媒除腾讯是其股东之外,万达影视也是其股东。对于这家企业,市场上的评价是,新丽传媒是一家具有优质品控能力的制作公司,并在未来可能成为主要的内容厂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