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

PingWest品玩6月19日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

据了解,《办法》第八条规定,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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