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生物学这些年

从很小的时候就有居心叵测的叔叔阿姨表扬我长得像冯巩, 所以我小时候关于未来的理想是当一个相声演员,和郭老师一样成为搭档的爸爸。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 我手执一只麻皮椿象(chou da jie),高举过头,而院子里发育比我早整天欺负我的小姐姐在这种力量下瑟瑟发抖。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生命是这么的让人敬畏,于是决定长大要当一个生物学家。这只麻皮椿象残留在我手上的散发着香菜味儿的醛类,不断的提醒我,“21世纪是生物狗的世纪”。很多年后,在面对审稿人的枪口时,我会想起这个半翅目昆虫赐予我力量的遥远的夏日午后,默默的往羊肉汤里撒了一把香菜。

香菜味的小哥哥

小时候我对昆虫学的兴趣在于昆虫分类学,这于我简直像是一个卡牌收集类游戏,每当捉到一只少见的种类,那种感觉就行阴阳师开出SSR。我曾经捉到过一只广翅目巨齿蛉,那种喜悦,大概就跟非酋第一次开出恣木童子差不多。为什么我后来没把昆虫分类学当成职业呢?这就有点像一个学精算的,最后大致不会选择超市收银这种柴务工作( @邓铂鋆 ,D大同行)。成本收不回来。当然为了看虫子这个爱好,我在本科毕业的时候在亚马逊雨林里呆了一个星期,天天晚上Night walk钻雨林看虫子,算是了了我儿时心愿。亚马逊雨林的经历后面再说。

多年后在北京对家河hiking的时候看到的
老婆操作失误,竟进化出尸鲲(巨齿蛉幼虫)

后来我转变方向,开始研究动物行为学,比如斗蟋蟀。最多的时候家里有四十多个瓶瓶罐罐养蟋蟀。半夜拿着手电挨着蚊子咬钻路人常屙野屎的地方捉蟋蟀是我经常干的事情。对蟋蟀品相的判断标准了如指掌,比如什么“大头尖腚咬起来没命”。捉到好蟋蟀我就带着去花鸟鱼虫市场和买蟋蟀的小贩们切磋,规则就是抓俘虏,输了的虫归对方。我有一次捉到一只无比猛的,在市场上打遍五元以下无敌手。我不无得意的说哥的蟋蟀是吃屎长大的,比你们这些吃米的蟋蟀高到不知道哪里去。后来在突然降温的初秋给冻死了,我把它冻在一个冰块里,在冰箱里冻了三年。后来有一次停电太久,就化冻臭掉了。读硕士的时候研究的东西也和动物行为学沾边,研究为什么Fintch雄鸟唱歌好听雌鸟不唱(特别不平权)。花了三年的时间,什么也没有研究出来。后来读博士之后国外有个组做了个实验,在鸟窝里放录音机,播鸟叫,后来放录音机的鸟窝里的蛋都被野猫掏了,没放的没事儿。所以他们得出了结论,雌鸟要是会叫这鸟啊早他么灭绝了。

我的研究动物,斑胸草雀,嘤嘤嘤

高二那年我们高中(某大学附属高中)承办生物竞赛,所以参加国家集训队的名额有三个,而且决定保送名额的复赛是某大学出题。作为从小偷偷摸摸看男女人体解剖图谱的生理卫生学百晓生,我和另外十几个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逃课一个多学期准备生物竞赛。初赛我考全市第一,差点满分。复赛准备阶段开始培训大学教材,基本是某大学教授们来给我们讲课。研究生入学考试难倒万千生物学学生的王镜岩版生物化学,我高二就倒背如流。后来的结局呢,我们和宿敌高中各自保送五个,我们这边五个里面四个是出题的某大学子弟,宿敌高中五个里面四个是省委子弟。剩下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成绩及名次。我后来回国找教职的时候又被某大学坑过一次,这我就不细说了。到现在我们市这一批参加了生物竞赛复赛的选手,包括最后得了全国金银牌的,貌似只剩我一个还在生物这个坑里。

高考那年赶上非典,所有人的志愿都报的乱七八糟,加上我脱产搞了一年生物竞赛,最终连滚带爬的刚刚过了一所食堂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985大学生物系分数线。整个本科阶段基本都在打篮球与打CS中度过,篮球水平大概是这样的(打篮球时有什么很棒的过人技巧?),

博士期间

基础课学得一塌糊涂,专业课凭着高中底子都还不错,所有的实验课都是优秀。本科快毕业的时候得到一个机会:美国一个教授是我们院的客座教授,搞动物学的。给我们做讲座的时候说他在组织美国学生去亚马逊雨林和加拉帕格斯群岛,欢迎我们参加。我当时听了虎躯一震,心想这次不去下回有机会还不知道何年何月。于是拼着正在考研复习也报了名准备材料。于是本科毕业那年的五月,我飞往厄瓜多尔。

我们进入的是该国雨林最原始的一部分,和哥伦比亚接壤。从首都基多飞到一个小城市,1个多小时以后,飞机开始下降,穿过云海,我看见了从小无数次在电视上照片上书上看到的景象,茂密而翠绿的热带丛林中间,巨蟒般盘曲着一条大河——亚马逊河。我知道这肯定不是亚马逊河那宽达几公里奔流6000公里的主流,而是从安第斯山脉滚滚而下的他的15000条支流之一,但依然让我兴奋不已。下飞机后,还要沿着一条幽暗的小河道坐着独木舟往雨林深处行进3小时才能抵达营地。营地住宿是些小木屋,木屋四角上有木砖支撑悬在半空,只有一面有木墙,其他三面都是空的,连窗户都没有,说是木屋,实际上是个木头亭子。可想而知这屋子晚上会比较热闹。木头亭子里还有个马桶,我掀开盖儿一看,一个树蛙在里面直愣愣的盯着我看。

当时心理活动

我在它食屎之前把它请出马桶

我在雨林住的这一周,早上裤子里爬进过拳头大捕鸟蛛,手指被黄蜂蛰过,脚被红火蚁叮过,冲澡的时候头上爬过巴掌大的蟑螂(身上还有美丽的花纹)。也钓过食人鱼,在有食人鱼和凯门鳄的湖里游过泳,在林子里像人猿泰山一样荡过藤蔓,见过部落里的萨满;被暴雨困在深林里两小时,最后趟着齐腰的积水回营地。基本上想象到的想象不到的野性亚马逊玩儿法全都玩儿遍了。

跳入亚马逊河

部落萨满,上过Discovery频道

遇到暴雨,在雨林里从下午困到晚上,最后趟着最深齐腰的水回的营地

人猿泰山
当时拍的一些小东西

一周之后,我们钻出雨林,在基多休整了两天。立刻飞往达尔文最早得到进化论灵感的地方,加拉帕格斯群岛。我们在船上住了十天,每天夜里从一个小岛驶往另一个岛屿,观察了每个岛上地雀的差异,和鲨鱼、鳐、海狮一起潜过水,见了孤独的乔治,看到了成群结队的海鬣蜥(哥斯拉原型)和陆鬣蜥。后来出国读博士,去了不少国家,但南美这20多天依然是唯一称得上Trip of my life的旅行。

加拉帕格斯群岛常见生物,右下角是戈尔巴乔夫同志

从南美回来,考研也尘埃落定,我去了帝都的积水潭女子师专读硕士。读生理学。宿舍里面有个温州同学,读动物行为学,主要研究的内容是从熊猫大便里面提取激素。还有个四川同学,主要研究湿地的鸟。还有个在新疆读本科的山东同学,研究河流生态,平时主要实验是筛沙。这些研究方向简直令人着迷。我于是经常和这三个加起来可以喝40瓶啤酒的室友一起喝酒。喝酒的标配是燕京加泡椒凤爪,话题标配是温州同学说操实验做不出来老板变态,四川同学说操头发又少了,山东同学说操腰肌劳损。后来温州同学换了专业,也去研究师弟的鸟;四川同学的头发全没了,所以不再感慨头发;山东同学终于去了盲人按摩,盲人师父摸着他的根骨,自信的说,小兄弟,你是民工吧?于是他果断quit生物,进了著名流氓软件公司当了销售,现在做的风生水起。

整个硕士期间我自己的科研做的乏善可陈,但积水潭师专的生态学全国第一,有个一个特别有趣的大牛老师。我经常去听他的种群生物学课程,听他扯物种起源,自私的基因,中性进化。前几天看知乎有个题目,问有没有什么性状在进化上是不利于个体生存但利于种群生存。孔雀的大尾巴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拖着大尾巴的孔雀面对天敌时的存活率肯定不如秃尾巴的大,跑不动嘛。然而自然选择为什么没把这种大尾巴的性状淘汰掉呢。为了弥补进化论的理论漏洞,生态学家提出性选择,假如雄孔雀都没尾巴,雌孔雀在择偶的时候就会很踌躇,所托非孔雀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这在进化上对物种很不好。所以雄孔雀长了一个大尾巴,雌孔雀一看,我靠,带着这么一个累赘还活得生龙活虎有滋有味的,就很倾倒,大尾巴的基因就这么传了下去。换种说法更好理解,就是我们身边始终存在一种长着E cup胸部,以至于走路不稳的女人,她们个体生存能力降低了,可是在性选择上处于优势。这个例子我也给一个小姐姐讲过,小姐姐悲愤的对我说为什么我的个体生存能力不降低呢。至于对于大尾巴或者大胸部最初的审美是怎么形成的,费舍尔的理论认为大尾巴开始是偶然突变产生的,对孔雀的飞翔起着积极的作用,雌性很热衷于选择这个样子的,于是大尾巴的基因蔓延开来形成了雌性对大尾巴的审美情趣,于是在正反馈的作用下,像军备竞赛一样,孔雀的尾巴越来越长越来越累赘。

硕士期间我只发过一篇中文论文。但某个暑假去英国做了两个月的访问学生,在我后来博士实验室做实验,被我后来的老板看中了,强烈要求我读他博士。于是我硕士毕业就奔赴英国,转了方向,做离子通道。博士第一年基本上都是做各种免疫荧光。当我还是一个无忧无虑头发茂密的硕士,我唯一拥有的相机是一个卡片机,而生物狗的身份基本断绝了我像陈老师一样不靠器材就能在摄影界大放异彩的可能性。看着同寝室的鸟学硕士挺着800mm黑又硬大炮去研究湿地的鸟,昆虫硕士拿着百微环闪去拍臭虫的交尾,羡慕莫名。直到我去英国成为了Ph.D。很多年后,当面对拍鸟的大炮时,我依然回想起我Ph.D第一周时,埃及胖子默罕默德∙S∙艾莫带我去看DeltaVision荧光显微镜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所有摄影器材在它的面前都显得那么Simple,那么Naive。一个不用全幅不用大三元不用妹子也能拍出牛逼照片的方法向我打开了大门。

博士花了两年,做了一篇Paper,试了几个10分左右的杂志,基本都送审了,但审稿人的要求一本比一个难实现。另外一个参与的文章,第一次投稿投的Nature Cell Biology,影响因子20左右,被拒绝。转投Mol Cell,影响因子14,被拒绝。转投Circulation Research, 影响因子12,被拒绝。转投JCB, 影响因子8,被拒绝。老板一怒之下把稿子压住了,说你换个新方向,研究一个新发现的离子通道的生理功能。细胞水平做的很顺,结果不错。于是投了顶级杂志。编辑直接Reject,说要动物数据。补了敲除鼠,重投,送审。审稿人的主要意见是要Mechanism。于是花了4个月,大修补数据。我们运气不错把机理做出来了,然后论文投了回去。结果审稿人又冒出问题,认为我们的敲除是全身性的,不够specific,要求我们做组织特异的敲除。并且只给我们两个月。当时Crispr-cas9还没广泛应用,两个月的时间重做敲除鼠肯定不可能。我们运气好在为了下一个课题,我们早就在做组织特异敲除鼠。终于在deadline前送了出去。两个月后接受。从第一次投出去,到接收,一共一年零八个月。这一年零八个月里,我基本上一个周末都没有休息过,每天夜里下班看到的实验室是这样的

在为了这篇文章延期了一年之后,我迎来了我的博士论文答辩。英国的博士答辩和别的地方的不太一样:一个本学校的内审,一个外校的外审,两个人拿着你厚达400,500页的博士论文,在一个小房间里,一页一页拷问你。我的答辩持续了4个小时,算是比较正常的。我还听说过答辩两天的。


2015年,距离我举起麻皮椿象从而立志学生物的那个午后过去了20年,我终于拿到了我的生物医学Ph.D学位。真正学生物的十几年里,各种痛不欲生是日常,实验结果没几次如你所想,发际线也大踏步后退。但在这个坑里,有一点总是持续的吸引着我一直往前走,这就是在这个整体非常无聊的世界上,生物学总能带给我难能可贵的趣味。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Cool 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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