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法医学”专业各种问题——(一)专业和职业基本介绍篇

又是一年高考季。

每年这个时候前后,知乎上都会有很多的小朋友(相当数量是女孩纸)前来提问:

读法医有什么要求?
文科能不能选法医?
哪个学校的法医专业好?
我想读法医,要多少分?
以及,最重要的——我是女生,我想读法医!

我平时也会收到很多的私信和问题邀请来让我回答这些类似的问题。其实有相当多的问题答案在网上进行搜索都是可以找到的,以往我也有或零散或系统的回答过一些,不过总是有一些“不会搜集信息”或者“懒得自己去找”的小盆有。

所以,这一次就专门详细的写一写,希望可以“一篇解决问题”。

(可能是……做梦!)

(写了一半发现果然做梦!!!只好分篇了!!!)

这一篇是关于法医学专业和法医学职业的基本介绍,关于如何就读,选择大学,需要了解的一些细节和个别典型的问题的,请看下一篇:

死者代言人:解惑“法医学”专业各种问题——(二)法医专业求学、就业的各种问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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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一些提前的说明:

很可能看了下面的文字之后,你可能会发现“法医学”并不是像之前所想象的那样,甚至可能会有失望、感觉梦想被打击、甚至感觉有愤恨等等负能量情绪。

这都很正常,毕竟这篇文字面向的主要对象是高中生,是已经准备上大学的成年人了。

关于未来、关于社会,其实很多东西并不应该等到大学阶段甚至是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才去考虑,一个人的职业规划开始的早一点没什么坏处。这个过程中必然要有一些想象起来或者“看起来”很美好的事情被打破,很多这些东西大学以前都是被父母、学校、社会灌输“一切为了上大学,上了大学就轻松了”之类的话遮掩过去了,但是现在到了做出人生职业选择的第一步了,有些东西该面对总是要面对的。

俗话讲: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实际上啊,男女都怕入错行啊!!!

很多关于法医专业、职业的问题,并不是说是不可更改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其中按照不同人的不同具体情况,是可以有不同的应对方案的,只是很可能带有风险。

这次的文字中,我把我知道了解的信息、一些经历过的事情、一些当前的情况写出来,自认为客观吧,提供给大家做一参考,而自己如何做出抉择还要自己来决定。

无论做出什么选择,谨记:

想得到什么样的利益,就要做好承担相应风险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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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医学专业的基本介绍。

(1)法医学(定义):

应用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药学和其他自然学科理论和技能来解决法律问题,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科学证据。

(2)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的法医学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政法机关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以上来自专业代码100601法医学专业介绍中相关内容)

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坚实医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医学专业知识、良好思维判断及分析问题能力、熟悉司法鉴定程序、掌握司法鉴定技能,能公安、政法战线等相关机构从事法医学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

(以上来自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专业介绍)

(3)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法学理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刑事侦察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

(以上来自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专业介绍)

(4)本科专业详细课程:(以四川大学为例)

基本课程:

军训、军事理论、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华文化。

基础性课程:

大学化学、大学物理(医学物理)、医科数学、有机化学。

医学类课程:

医学生物学、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生理学、人体寄生虫学、医学微生物学、药理学、医学影像诊断学、诊断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精神病学、系统整合临床课程(内科学、外科学)。

专业类课程:

刑事诉讼法、刑事科学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物证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学进展与实践。(这几类门课大多自带实验、见习、实践类课时,不再单独设置实验课程了)

实验、实践类课程:

大学物理实验(医学)、大学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组织学与胚胎学实验、生物分子基础实验、病原生物学实验、机能学实验、精神科实习、外科实习(法医学)、妇产科实习(法医学)、内科实习(法医学)、法医学临案实习、法医学专业强化实习。

以上都是必修类的课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预置类的选修课,也就是算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选修课。比如:民事诉讼法、法医学概论、法律心理学、专业外语、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医学统计学、信息检索与利用等等。

除此之外就是各种自由的选修课了,理论上可以选择全校各种各样的课程,只要上课时间不冲突,觉得自己能搞定就去选吧,不过一些特别的课程除外,比如一些艺术类的课程,比如绝大部分的实验课程。

然而学医的生活。。。。。额,也并没有那么大的发挥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医学课程都是相当成体系的,基础性的内容是一环扣一环的,前面基础不牢,后面学起来会懵的,在这个基础上再来法医专业内容,就很容易“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所以,基础很重要!医学课程学起来很是醉人心脾的,所以会流传很多的传说:比如10个学分上一整天的解剖学,还有“生理生化,必有一挂”,还有“寄生虫,何生我?”。。。

(5)法医的各类分支学科:

上面在专业类课程里有一些带有“法医”字样的课程,这些就算是法医学自己的专业课程了,相应的,这些课程也对应着法医学同名的一些二级学科。

在本科阶段不区分专业方向,都要学习。研究生阶段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个方向深造

1.法医病理学

利用病理形态学的技术手段研究与法律相关或与案件侦查相关的医学问题。研究内容涉及死亡原因、死亡机制、死后变化、死亡时间及损伤时间、致伤物推断、阐明损伤、疾病、中毒等与死亡的关系等方面。法医病理学的任务是研究各种情况下人体死亡规律与死后变化的时间规律,从而为判断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等提供技术支持。

这也就是传统意义上认为的“法医”做从事的工作——解剖尸体的那个专业学科。

2.法医临床学

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包括伤、残、病的检查和轻、重损伤的评定,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犯罪嫌疑人涉及需保外就医的相关疾病及残疾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活体鉴定着重研究各种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精神因素所致的人体损伤及其严重程度;研究性犯罪、猥亵行为对人体身心的伤害,性功能不全;虐待儿童、老人的检验,以及医疗纠纷中医疗侵权损害的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活体年龄推断等。

3.法医物证学

法医物证以其生物成分和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通常包括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唾液、鼻涕、尿液、羊水及其斑痕,毛发、指甲、骨骼和牙齿,人体各种组织器官及其碎块等。最为人熟知的工作是,通过使用DNA技术、血清学技术等等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个人识别及亲子鉴定问题

4.法医毒理学

主要是各种毒物的作用机理,中毒表现等等。主要任务是确定是否发生了中毒;确定何种毒物中毒;确定进入体内毒物的量;分析毒物进入体内时间、途径和形式;推断中毒死亡方式(自杀、他杀、意外、灾害事故等)。

5.法医毒物分析

应用化学、药学、医学等学科的现代科学理论、技术和方法对涉及或怀疑涉及由毒物引起的伤害或死亡事(案)件中的有关物质进行分析鉴定。针对提供检材进行有关毒物分析鉴定,判明有无毒无、毒物种类、毒物量,分析毒物与事件关系,为澄清当事人在事件中是否负有法律责任提供依据,为涉及中毒案件提供侦破线索和证据。

6.法医精神病学

对疑似精神障碍的违法者或诉讼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和法律能力的鉴定,提供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意见。具体任务:确定精神疾病诊断;作案时是否由处在精神疾病状态下,其责任能力、行为能力、诉讼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等法律能力的评定。

除了上面这几个主要的之外,还有诸如法医人类学、法医昆虫学等更细小的分支,这些一般不作为主要的核心课程,一般会安排在法医病理学课程之中讲授(四川大学)。具体简介一下:

法医人类学:

应用体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人类学指标问题。以骨骼为主要研究对象,包括进行种属鉴定、推断年龄、性别、身高,骨骼容貌识别,颅相复原等等。

也就是类似美剧《Bones》(识骨寻踪)中通过对各种各样骨头展开研究而破案的学科。

法医昆虫学:

应用昆虫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昆虫问题的一门科学。

比如在我曾经的一个回答中应用的,死者代言人:关于尸体上的虫子,法医会怎么处理?

利用围绕尸体的各种各样的昆虫的种类、数量来进行有关死亡时间、死亡性质等等一系列推断的学科。

除此之外,还有诸如“法医法学”、“法医现场学”,人卫有这几本教科书,实话讲对于工作之后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更为有用,单纯用课程来讲,体会没那么深,实用性可能并不是很大。

法医学是一门经验类的实践学科!其实医学本身就是!

所以,这注定了书本知识固然重要,但是动手实践这些知识更为重要!

本科阶段囫囵吞枣的把各类知识都先灌进去,什么都知道个大概,可也什么都不精,这就要工作之后结合实践,慢慢的融会贯通,慢慢的形成自己的认识、经验和见解。

以及,不断的学习、学习、再学习,思考、思考、再思考。

(六)法医学专业本科情况

法医本科不分专业方向,学习所有内容。

修业年限:一般为。。。。五年 学位:医学学士

双学位问题:

取决于具体学校的要求,一般学校的法医学专业本科生,可以选择“法学”、“英语”类的第二学位。

而反过来,其他专业的能不能修“法医学”为第二学位,还是取决于具体学校的文件规定。

其实。。。通常是不能。

其实对于这个第二学位,其地位、能不能得到承认、有什么用处、未来能否作为报考或者一些要求的证明都是存在这样那样的小问题的。

根据自己的情况,未来再选择吧。不过课程更多,学费更多,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这是肯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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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医职业的基本介绍

(一)工作单位选择

绝大多数人得知“法医”这个职业的途径都是各种影视剧,尤其是当网络信息发达的现在, 通过网络极大的扩大了信息的来源。

但是很多人仍然认为:法医=出现场、做尸检。

也不能说错,只是这是一个相当狭隘的认识。产生这种印象的逻辑是这样的:

首先,法医的工作确确实实是与案件相关,这里面又大量是刑事案件。加之公安一线的法医是数量巨大的,他们所从事的最主要的工作也确确实实的解剖尸体,而既然都解剖尸体了,那必然是可能与凶杀、命案等相关的,恰好迎合了喜欢看看热闹、喜欢逻辑推理等等心理。再加上,网络上一些知名的科普法医也是公安机关哒。

所以,以上种种就让大家产生了:法医=尸检=公安警察,这样的观念。

实际上,当前从事法医本职类的工作选择一般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社会鉴定机构。

具体介绍介绍:

1.公安

这可以说是人数最多的,也算是最广为人知的。

其中根据单位级别不同,一般会设置病理法医、临床法医、DNA物证鉴定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等等。

占最大头的就是病理法医和临床法医了,在基层,这两个专业一般是同一人承担,即既负责法医病理工作,也负责法医临床工作,既验尸,也验活人。

一般工作是24小时值班,几组人轮班制。不同地区的工作量差别巨大。一般同地区而言,越是基层工作越繁忙。基层的主要工作是:

出现场。那些需要法医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现场勘查,比如命案现场;强奸猥亵现场等等。现场勘查对于法医工作来说相当的重要,很多围绕死亡的信息都是要结合具体现场情况的,诸如自杀、他杀这种死亡性质的判断更是绝对不能离开现场勘查。此外,现场勘查专业的警察也需要法医协助发现和搜集各类痕迹物证,一同参与研究分析案情等等;

做尸检。法律涉嫌犯罪的,死因不明的尸体都应当进行尸检来明确死因。尸检又可以具体分为尸表检验、解剖检验、组织病理学检验等等步骤。需要说明,部分地区的尸检是由法医亲自动手,全程自己来做的,而有些地区,比如广东,存在“解剖工”这一工种,他们来进行具体操作,法医在一旁记录,拍照。

个人而言是支持“法医亲自动手”的,不单单是个人技能水平,更是从专业角度出发,围绕专业问题可以利用专业知识随时调整,也能知道重点、细节等等。

损伤程度检验、鉴定。这里就是指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受伤之后,被害人的伤情严重程度需要由法医进行检验,出具鉴定意见来作为未来起诉的证据。此外,如强奸案中被害人的身体检查也会由法医来进行,当然这里也可以由警察陪同,让专业的妇科医生检查,但是最后的鉴定还是要由法医来做。

其他工作。公安法医首先的身份是一名警察,在此基础上,是警察队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与警察有关的工作,公安法医也是需要承担的,比如一些执勤类的勤务工作等等。

在公安法医的实际工作中,除非专门区分了病理和临床专业,否则,就同一个人承担两类工作而言,一般都是临床类的验伤工作要多于病理类的验尸工作的。

所以,法医≠尸检,法医≠只和死人打交道

无论是验尸还是验伤,工作之后都有与家属沟通交流的重要环节,这个环节中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往往他们因为死了人、伤了人而情绪都不怎么稳定,这种情况下,沟通交流技巧绝对是门艺术。所以说,法医的“医患关系”也远远不是那么稳定的。

DNA物证鉴定法医:公安机关的这一类法医主要是在市级、省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部分发达地区在区级也有设立。一般而言不需要出现场,大量时间是在实验室里度过,接受病理法医或者是现场勘查人员送来的检材,通过仪器设备及专业知识分析进行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工作。这里的亲子鉴定一般是指打拐、落户这类过程中的鉴定,个人怀疑被绿的那种需要找下面的社会鉴定机构进行。

毒物分析法医:一般也不出现场,也是在实验室里工作。主要检验送来的检材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是否含有某种特定物质等等。

2.检察院

检察院也是有着相当数量的法医存在的。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环,起诉环节放在检察院,这就要求检察院在审查公安移送起诉的案件证据时,需要有专门审查公安法医制作的鉴定意见的人员。要求非专业的人审查专业的内容并不合适,所以,检察院也需要有自己的法医来从事这类审查工作。

这类工作更倾向于书面的文案工作,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因为案件在公安阶段时候,公安法医并不能接触到案件的全部材料,而检察院法医则可以看到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尤其是口供类的记录,这对于了解案件中的一些细节有很大的帮助。这个过程中就经常可以发现公安机关欠缺的部分,可以及时提出补充证据的建议,为案件证据的完整提供帮助。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死亡的案件,需要由检察院介入,由检察院主持死亡原因的鉴定等工作,这个过程中就可以选择由检察院法医来完成这个检验鉴定工作。

3.法院

在2005年以前,法院也是有大量法医的,而且这些法医可以从事鉴定工作,在2005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大大规范了此前已趋向混乱的司法鉴定局面,其中明确规定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所以,这之后法院减少了大量的法医岗位,仅保留一少部分,从事类似检察院法医审查的职能,为案件审理阶段提供专业性的意见提供支持。

4.社会鉴定机构

前面的公、检、法都属于国家机关,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属于公司、企业性质的。还是按照前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所规定来设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工作的法医更确切的说是在给鉴定机构老板打工,这里从事的更多是与民事相关的工作,比如法医临床中的伤残鉴定,工伤鉴定,物证中的亲子鉴定等等。

各个大学的“司法鉴定中心”也是归属于社会鉴定机构一类的。

除了上面这4大类主要从事法医本职工作的职位以外,部分保险公司也会对法医有所需求。

在这里法医主要是进行审查、核保,出险之后理赔阶段材料的审查等工作。

依靠医学或者法医学知识,对于伤残啊,护理依赖啊等等问题进行把关。

(二)鉴定资格问题

结合上面第一大点中介绍的法医分支学科,在上面这些工作地点还可以从事不同的分支工作。这些从事法医工作的人都可以称为“法医”,取得了相应鉴定资格的则还可以称为“法医鉴定人”。这里的鉴定资格可以类比于医生的“执业医师资格”。

具体的鉴定资格是分别管理的,公、检的分别归属相应的国家部委管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社会鉴定机构的管理部门是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是国家的司法部,下面的司法局、司法厅等。

公、检、司三家对于鉴定人资格的管理规定分别有各自的文件规定,其内容基本大同小异,核心的条件都相差不多,毕竟来源都是中央那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最相关的就是这个第二条了,相关专业本科+五年工作经验。所以,法医本科毕业的学生并不能直接取得鉴定资格,需要有至少5年的工作经验。在这五年中可以作为助理,辅助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从事法医实践工作,待时间满后,向相应的管理机关申请鉴定资格,通过考试等审查后取得鉴定资格,也即相当于“考证”了。

关于“职称”问题,法医职业的专业职称分为五级——“法医士、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其中“法医士”很少见了,以前是给专科毕业的人员的,现在已经基本都过渡到本科起步了。

但是目前这个职称问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首先,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要求:“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所以,公检法的职称就成了问题。社会鉴定机构则不受影响。目前,公安系统正在进行改革中,这方面可能会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并与原有的五级进行对应。

(三)如何从事法医工作

如前所述,公、检、法三类是属于“体制内”的法医工作,都是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来进入的。具体的公务员考试又可以分为国考和省考两大类。

国考一般每年10月举行,其中与法医有关的岗位一般是三类:中央部委,如公安部,水上公安如各地长江航运公安局,铁路公安如各地铁路局公安。中央部委就不用说了,一般学历要求研究生以上。水上公安和铁路公安本科即可,但是工作比较艰苦,常常需要长时间跟船,或者跟火车巡逻这种。

省考各地时间就不同了,一般集中在国考前后的下半年和上半年的3、4月份左右。

这类一般都是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即可,因此,法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即可参加工作,对于公务员考试而言,研究生学历一般并没有很特别的优势,不过从未来工作晋升,个人学习来讲还是有好处的,各有利弊吧,根据自己情况进行取舍,这一点接近毕业时候考虑即可,高考报志愿阶段做一了解即可。

需要强调一点:公务员考试不像高考,学校招生计划基本保持稳定,今年招生,明年还会招生。公务员考试岗位是根据实际需要的,每年都在变化,不是固定不变的!!赶到自己毕业的那一年,自己想去的城市有没有计划,有没有岗位基本是没办法提前预知的。这一点需要提前了解一下。

至于社会鉴定机构,大学的一般而言是由老师们兼任的,通常在本校读书深造,最后留校来进入的比较多一些。其他的则与其他职业去求职面试没什么不同了,招聘、投简历、面试等等。

(四)法医的工作情况和待遇

一般情况下,公安的工作可以说是最繁忙的,也是最累的,光是值班制就很可能打乱正常的作息时间,而且越是节假日越是有勤务,这样也会对家庭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检察、法院相对工作会规律很多,通常就是标准的朝九晚五的上下班,节假日也很标准。

社会鉴定机构嘛。。。。那就要取决于各家的“买卖”如何,老板的要求如何了。

当然,这些东西也只能说个一般情况。

某某地区的公安没事做≠全国公安都很闲。某某鉴定所忙到死≠全国鉴定所都这样。

至于收入、待遇问题,公务员会因在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单位而有很大的差异,这个是没办法绝对的量化比较的。一般而言,越发达的地区,相对工资待遇会越好一点,但同时生活成本可能更高。

公检法同属于公务员,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安通常比同地区、同级别的检察、法院要高一点,因为多了一些补贴。未来的话,公安系统正在进行改革,相应的待遇问题也会有调整,具体还需要观望。这些差是肯定差不到哪里去的,但是身处公务员队伍,想发大财那也是基本没戏的。

社会鉴定所的工资待遇则取决于老板愿意让渡多少利润作为工资啦,以及生意是否兴隆。

“有无鉴定资格”在社会鉴定机构会对工资待遇有比较大的影响。

关于法医学专业就读、就业的问题,请看:

死者代言人:解惑“法医学”专业各种问题——(二)法医专业求学、就业的各种问题篇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死者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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