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如何取证?

  证据不仅对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而且对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之一。“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等评述,体现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同样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当事人需要搜集哪些证据?如何取证?均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下面将从专利侵权诉讼中以权利人的角度,来阐释以上问题。

  一、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一般而言,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需要搜集权利基础证据、侵权证据以及赔偿证据这三种类型的证据。权利基础证据用于证明权利的真实存在,以表明当事人拥有行使权利的基础。侵权证据,用于证明侵权行为/事实的存在。而赔偿证据,则用于证明当事人请求赔偿的依据所在。

  二、如何取证?

  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如何来搜集上述三种类型的证据。

  首先,最容易搜集的是第一类证据(权利基础证据),因为此类证据掌握在权利人自己手中,包括专利证书、最近一年的年费缴费记录或者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以及专利说明书等。

  第二类证据(侵权证据)的搜集方法相对固定,在实践中,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不受挑战,通常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搜集这类证据。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搜集:

  (1)展会公证取证:如果权利人发现涉嫌侵权方在展会上展示了涉嫌侵权产品,权利人可以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进行展会公证取证,一方面有利于将管辖建立在展会举办地(通常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建立有知识产权法院的城市),另一方面如果能够在展会上购买或者定购到涉嫌侵权产品,还可以在之后的侵权诉讼中用于证明涉嫌侵权产品的结构等。

  (2)公证购买涉嫌侵权产品:权利人可以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向涉嫌侵权方或其经销商购买涉嫌侵权产品。

  (3)法院证据保全:如果涉嫌侵权产品如在工厂中使用的大型设备,需要根据使用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或者其价格高昂,可以搜集初步证据(例如涉嫌侵权产品的产品手册、能够显示出涉嫌侵权产品部分侵权特征的照片等)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启动证据保全程序,即由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去涉嫌侵权方查封或扣押涉嫌侵权产品。

  第三类证据(赔偿证据)的搜集方法相对灵活。首先,此类证据根据原告是希望基于自身因侵权所受的损失、还是涉嫌侵权方因侵权所获的利益、或者是专利许可费的倍数来计算赔偿数额而有所不同。其次,此类证据的搜集方法还会根据涉嫌侵权产品本身的特点而存在差异。在实践中,最常用的赔偿计算方式是后两种,以下针对这两种类型的赔偿证据分别说明。

  (1)根据涉嫌侵权方的非法获利来计算赔偿数额

  权利人可以通过搜集涉嫌侵权方在国家相关机构报备的数据、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涉嫌侵权方对于涉嫌侵权产品的产量和利润等的广告宣传、同一行业类似企业的年报数据等,来证明涉嫌侵权方的非法获利。

  (2)根据许可费的倍数来计算赔偿数额

  此类证据搜集起来比较简单,可以提供专利侵权诉讼发生之前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以及相应的许可费付款凭证作为证据,并提供证明涉嫌侵权方的规模、涉嫌侵权方恶意侵权(例如在收到专利侵权警告信后仍继续侵权)等证据来支持要求赔偿的许可费的倍数。

  专利侵权案件的取证是一项复杂而有技巧性的工作,在具体案件中取证方式也会千变万化,而这也是此类诉讼案件的魅力所在。当事人与专利律师或者诉讼代理人互相配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发挥证据的价值,对于侵权诉讼案件的胜诉有着重要的意义。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北京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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