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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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云网北京】11月22日报道

今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发布通报称,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雪梨(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有关部门将依法对雪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具体来看,雪梨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则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人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检查中,税务部门还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雪梨、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通报中还提到,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事实上,早在今年9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就发布了《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明星艺人、网红主播的税务监管。前不久,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600多万税款的话题引发大众热议,也将主播的税务问题推向台前。而后又接连传出薇娅等头部主播涉嫌偷漏税款的传闻,但很快就被否认。

南方都市报援引专业人士称:“到目前为止,我知道的所有的主播都叫更正申报,而不是罚款。可能会涉及一点点滞纳金,但这并不是罚款,罚款会到(税金的)3倍左右。从税法的角度来说,是可以去补税的,可能原来主播申报税款的方式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所以现在要重新申报并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