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可以预料 – 知乎法律领域一周盘点第 37 期

这一周的热议事件,进展往往太突如其来。

11 月 6 日,王思聪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正当大家还在调侃,是不是「小目标」堪忧时,大麻烦接踵而至。11 月 9 日的爆料表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原因是王思聪作为主要负责人的熊猫互娱未能履行法院判决。

知乎用户:如何看待王思聪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涉 9 起股权冻结事项?

留给校长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正如 @猴子判官 指出的: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不等于就是失信被执行人,但一系列负面新闻已经严重损害了王思聪的商业信誉。猴子判官建议大家:

做生意、签合同前最好查查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等网站,做个初步的背景调查,几分钟的事,避免很多风险。

如果你要给校长借钱,千万留神。

对了,如果想进一步了解与被执行人相关的知识,可以看看 @逢君 整理的内容:

逢君:在法律中是如何认定「被执行人」的?它与失信被执行人有何区别?

法院判决要履行,那么,买卖合同一定要履行吗?如果遭遇了「羊毛党」的恶意下单,商家是否只能含泪做赔本买卖?

放学请找我:怎么看待知名博主「路人 A-」趁淘宝农民店家操作失误,鼓动粉丝刷单七百万人民币导致店家倒闭一事?

针对上周发生的主播鼓动关注者利用店家操作失误「薅羊毛」导致店家关门事件, @放学请找我 为店主支了一招:可以主张合同可撤销。

合同可撤销具有几个情形: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自由的事由……是店主(或店主的侄子)出于缺乏经验或疏忽,标价时出错,内心意思和表达意思不一致导致的,应当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回答给出了较为详尽的分析,解释了为何法院有的时候不认「白纸黑字」的合同,而对于人们的无心之失网开一面。平台方也已经介入,帮助店主挽回损失。

在网络时代,一起事件在上午引发热议,可能晚上就已经出现了神转折。

上周三,滴滴顺风车宣布将在北京等 7 城恢复试运营,服务时间朝 5 晚 11,女性服务时间朝 5 晚 8。男女有别的服务时间引发争议,到底是性别歧视还是合理的安全措施,各方见解不同。

TEDCJK:如何评价滴滴顺风车试运营期间,晚 8 点后不给女性用户提供服务 ?

@TEDCJK 认为,之所以产生这样的争议,原因在于顺风车的尴尬处境。其实,法律已经明确禁止出租车和网约车拒载乘客,而滴滴顺风车则自辨称其性质属于「合乘车」,仅提供匹配乘客与司机的服务,因此不受约束。

对于新生事物,法律具有滞后性,简单粗暴地喊着「私人企业有权拒绝交易」终结讨论,并无助于改变现状。多地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规定: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延误向消费者提供其所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何为正当理由,仍然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不揪辫子不扣帽子,多聊聊其实挺好的,良性的讨论,有助于在充满不可预料的社会中,引导人们走向更大的确定性。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王瑞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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