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光峰科技诉台达电子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已获法院受理

【TechWeb】11月8日消息,科创板上市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股票代码688007)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诉台达电子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已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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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光峰科技就专利号为 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以下简称“7831 专利”)的专利权权属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目前已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名,但尚未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19年11月7日,光峰科技以台达电子擅自使用光峰科技的技术方案申请了专利并将王博、张克苏和华健豪列为发明人,侵害了光峰科技的技术成果以及实际发明人李屹、胡飞的署名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要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专利号为 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归原告一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请求判决确认专利号为 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为原告二胡飞,第二发明人为原告三李屹;

(3)请求判令被告在被告官网(www.delta-china.com.cn)和《科技日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二、原告三赔礼道歉;

(4)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合理支出人民币3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光峰科技在公告中称,该案涉及的“7831专利”同时也是诉讼案件(2019)粤73知民初662号案、无效宣告请求案件4W109295号、诉讼案件(2019)京73民初1276号案的涉案专利,前述三项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05、2019-007、2019-014号临时公告。

此外,台达电子“7831专利”为美国专利US 9,024,241的同族专利,两者技术方案均来源于US 61/537,687记载的技术方案,该公司于美国时间2019年9月6日对台达电子美国专利US 9,024,241提出发明人变更为李屹和胡飞请求(案件号:19-cv-00466-RGD-LRL)获受理,前述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12号临时公告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若本次案件胜诉,“7831专利”的专利权人将变更为光峰科技,针对台达电子诉讼公司的(2019)粤73知民初662号案和(2019)京73民初1276号案,法院将依据公司请求驳回台达电子的起诉;针对4W109295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据公司请求结案。

若本次案件败诉,公司将承担此案件的诉讼费用,台达电子仍为“7831专利”的专利权人,并且可能会对“7831专利”相关案件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该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除了此次公告的诉讼外,光峰科技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详见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临时公告)。(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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