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 — — 知乎法律领域一周盘点第 34 期

这周,有太多次的「没想到吧?」

没想到华美的东西,里面尽是虱子,喧嚣的舆论场,可能只是机器人在自说自话的鬼城。

某公司被爆出旗下 KOL 疑似虚假刷流量,靠「水军」制造所发布内容得到广泛转发互动的假象,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

KOL 虚假「刷量」在法律上如何定性,是否有可能构成欺诈?

@TEDCJK 认为是可能的,从参考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在实务中认为制造虚假点击量系欺诈并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且因为数据造假而受侵害者,也可以通过《反不当竞争法》向受雇造假的推手、水军公司要求赔偿。

@一丁 则指出,购买虚假流量、雇水军刷量的合同,因为违反「公序良俗」,是很有可能被法院判定无效的。因此, 如果平台想制造虚假流量,却又被更高明的水军「黑吃黑」,那么恐怕也没法去公堂上说理。

假的真不了。

没想到,外界看来严肃的庭审,会成为大型瓜田。

上周,一段杨幂状告「黑粉」的庭审音频曝光,其中提及整容、绯闻、「秃鸡」、「轧戏」、「偷税漏税」等高能词汇,一句霸气的「下班之前给我答复」,终结了杨幂方律师的支支吾吾。

传播这样的录音合法吗?「轧戏」等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的事项,就一定不能提及吗? @猴子判官 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做出了解答:

如何看待杨幂方告「黑粉」的庭审音频?信息量有多大?

首先,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其审理过程是可以公开直播的;

其次,法官就「秃鸡」、「轧戏」、「偷税漏税」等进行询问,是为了查清原被告起诉状中涉及的事实以及细节,判断原告的起诉是否有事实依据,被告是否存在诋毁。虽然本案诉讼焦点不在于杨幂的头发是否浓密,是否整过容,但毕竟这都是涉及是否进行了诽谤的关键问题(诽谤必须是虚假陈述),和案件具有相关性,发问并无不妥。

最后,法官的追问,在答主看来,也很好地把握了庭审节奏,避免律师用一句「庭后核实」蒙混过关。被告在开庭前一天才提交证据,有故意逾期举证的可能,法官也有效治好了被告律师的拖延症。

没想到,「网瘾防治」可能会被写入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即将面临审议,其中包含「网络沉迷防治」内容:

「网瘾防治」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可能会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这是不是为「电击治疗」立法呢? @法的守夜人 指出,防治网络沉迷不等于给「电击治疗」等粗暴手段张目。事实上,今年有望通过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也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逢君 具体阐述到,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可能是为上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铺路:上位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没有对网络沉迷防治做出规定的时候,下位法不可以进行具体的规定。高层次的立法可以亮出不得进行虐待、胁迫的「红线」,使其它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减少推诿,更具有可操性。

最后,再给大家送上一系列的反直觉法律知识:

有哪些法学专业反直觉的知识?

你可能对「投案自首」这个概念长期存在误解;可能还没有意识到,「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可能还不知道,「大自然的搬运工」如果没有获得国家批准属于违法…… 也欢迎来这个问题下长见识。

以上就是本周盘点,谢谢大家阅读!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王瑞恩

【知乎日报】千万用户的选择,做朋友圈里的新鲜事分享大牛。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