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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对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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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云网北京】8月16日报道

今日,证监会官方微信发布《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以下简称:《告知》)称,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事先告知书,依法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将加快办案进度,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在《告知》中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公开资料显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8)成立于1997年,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马兴田任康美药业董事长、总裁。康美药业布局中医药全产业,以中药饮片为核心,以智慧药房为抓手,打造“大健康+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体系,成为中医药全产业链精准服务型“智慧+”大健康产业上市企业。康美药业上至药材种植、药材交易,下至生产开发、终端销售,已基本贯穿中医药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产业,业务渗透中医药全产业链的各个关键环节,有效地整合全产业链资源。

据了解,康美药业在全国建立了17个中药饮片和医药现代化生产基地,与超过2000家医疗机构、20万家药店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年门诊总量达到2.5亿人次以上,投资管理康美医院、康美梅河口中心医院、康美通辽医院、康美开原市中心医院、康美通城人民医院、康美柳河中心医院等多家公立医院,在100多家公立医院开展医药物流延伸配送服务。

《告知》中提到,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4月30日,康美药业公告称,由于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300亿货币资金一夜“蒸发”,上交所就其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5月5日晚间,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康美药业进一步核实并披露前期差错更正的12大相关问题。

5月9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

以下为证监会《告知》全文:

2018年底,证监会发现上市公司康美药业涉嫌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立案后证监会集中力量进行查办。经前期调查和审理,目前拟对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经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事先告知书,依法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坚持法治、专业原则,加快办案进度,用足用好现有手段,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各项规定,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康美药业等公司肆意妄为,毫无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之心,丧失诚信底线,触碰法治红线,动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基。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保持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立体追责体系,提升违法违规成本,通过持续、精准监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合力守住信息披露这一资本市场“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