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车公司纳恩博递交招股书,率先申请在科创板发行CDR

4 月 17 日,生产和销售平衡车、滑板车的纳恩博(Ninebot),以“九号机器人”的名称,在上交所递交了招股书,打算在科创板发行 CDR,融资 20.77 亿元。

九号机器人在 2014 年获得小米、红杉、顺为资本共同投资 8000 万美元,在 2015 年推出第一款电动单轮平衡车产品  Ninebot C,用户可以使用手机 App 与之连接;在 2016 年与小米合作,推出第一款智能电动滑板车产品“米家电动滑板车”,正式成为小米生态链公司。

图:九号机器人主要产品

来源:官网截图

有小米的品牌效应、采购、销售渠道,九号机器人的发展突飞猛进。2016-2018 年,九号机器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53 亿、13.81 亿、42.48 亿;其中来自小米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6.42 亿、10.19 亿、24.34 亿,占了当期收入的 55.75%、73.76%、57.31%。

小米对九号机器人的影响还体现在产品结构上。九号机器人自主品牌的平衡车产品,在 2016-2018 年收入 11.31 亿、10.29 亿、12.38 亿,占总收入比例从 98%下降到 29%。

除了自主品牌的平衡车,与小米合作分成的滑板车,九号机器人还为 Lyft、Uber 代工共享滑板车,根据对方要求设计并喷涂商标。

由于平衡车、滑板车比较有新鲜感,在城市中有一定的代步功能,而且九号机器人的设计比较简洁,产品售价也较高,最便宜也要 1499 元,因此九号机器人的盈利能力也很强。扣除可转换优先股,2016-2018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0.54 亿、-0.38 亿、5.54 亿。

本次申请上市,特别之处是申请发行 CDR,而不是发行普通股份。

原因在于,九号机器人是红筹架构,注册地在开曼群岛,而且同股不同权。如果要在科创板或A股上市发行普通股,需要拆除红筹结构、调整股权结构。在此之前,同样是做机器人的科沃斯,原本也是为了海外上市设置了红筹架构,后来为了回归A股,科沃斯进行了非常复杂的股权平移以及红筹架构拆除的操作。

在过去,类似于科沃斯这种选择海外上市的企业,注册地通常在境外,采用了“同股不同权”的多重股权结构。因为这些特质与国内法律法规不兼容,因此直接在境内发行股份存在现实障碍。

现在随着 CDR 推出,可以解决所有港股、中概股、双重股权结构公司、VIE 结构公司回 A 的难题,回归 A 股将更加简便。

不过,尽管九号机器人营收、利润增长飞快,CDR 制度也完备了,它最大的经营和上市风险却是其实它的产品是不能上马路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而且部分省市也专门发布了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路的条例,例如北京市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并处 200 元罚款”;上海市规定l“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可以上道路行驶,其他非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题图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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