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视觉中国,还有这几类公司盈利主要靠法务

一张黑洞图片让视觉中国惹上麻烦。

从 4 月 10 日上架“商业用途需要付费”的黑洞照片,到社交媒体上止不住的版权滥用和碰瓷讨伐,再到网信办约谈停业整改,视觉中国在两天内股票跌停,市值蒸发 20 亿人民币。

一同暴露的还有几个同类网站,全景视觉和东方 IC 在视觉中国之后先后关闭,二者主要业务都是代理分销视觉素材。其中东方 IC 已经被今日头条收购,在其总部办公。

图片原作者欧洲南方天文台在官网上标明,网站上全部图片使用 CC 4.0 版权协议——照片明确署名后,无论商业和非商业都无需付费使用.

视觉中国是其中最大的一家,有 2.7 亿张图片版权,和 1.7 万摄影师存在合作关系,还拥有大量图片和音乐版权,拥有 4 成市场份额。

视觉中国们代表了一种商业模式—— 自己并不生产内容,公司最重要的盈利部门可能是法务部。

图片社的历史悠久,世界四大图片社马格南、西格玛、伽马和希帕之中最早的要追溯到 1940 年代。诞生之初它们的目的很简单——当作摄影师的经纪人,帮助创作者通过作品获得收入。

以及保护作者的著作权,马格南通讯社从一开始就规定,摄影师拥有照片的所有版权,图片社并不是贩卖版权的机构。

在实际操作当中,由于侵权者很可能比创作者更有财力和精力支持一场诉讼,也确实需要有实力的机构帮助创作者维权,在中国最主要就是这几家最近关闭网站的公司。其中东方 IC 持有马格南版权。

视觉中国因一部分图片的所有权成为争议焦点,不过大部分时候,侵权方没有获得授权就使用图片也是事实,诉讼公司也基本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事。但商业模式决定了话语权,从分账到信息透明,创作者都不是占据主导的一方。

这种对于版权收费争议并不仅限于图片业。

在美国,不创造任何商品,专门依靠法务部门发起专利诉讼盈利的公司被称为“专利流氓”。而在音乐、论文、视频、软件专利等领域,几百美元到几十亿美元的诉讼案件,每天都在上演。

这些公司都是怎么运作的?

版权保护和盈利赚钱捆在一起,视觉中国们成为图片授权链条里的最大获利者

视觉中国创立于 2000 年 6 月,拥有中国最大的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围绕着巨量的图片,视觉中国在过去几年进行过上千起版权保护诉讼。

2017 年 4 月,视觉中国称经过系统对比发现微信在企业账户和微博中使用了 9 张视觉中国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法院裁定腾讯侵犯著作权。一个月后,视觉中国和腾讯宣布签订授权合同。腾讯企鹅号获得视觉中国图片使用权。

这是视觉中国在过去两年中经历的 8273 起诉讼的典型案例。过去的两年里,视觉中国平均每天都要参加超过 11 场诉讼,其中作为原告一审胜率为 92%。

视觉中国的模式就是进行图片比对,发现侵权图片,然后由法务发出侵权通知并给出签约和解协议。尤其现在侵权图片使用方往往是移动应用,视觉中国会直接通知苹果 App Store ,要求对侵权应用下架。明确不接受报价的公司,视觉中国会发起起诉,但被告公司签约后也会再撤诉。

视觉中国实质为版权代理机构,版权来自摄影师在线提交的作品以及和其他图片社合作获得的授权。用户在购买图片后,平台和摄影师分账。目前,视觉中国收取 75% 左右的使用费,摄影师无法看到自己图片具体被卖了多少钱。

用户则可以主动联系视觉中国,付费使用平台上的图片。根据平台大小和使用图片张数,视觉中国会开出不同价格的费率。图片社区煎蛋网在 2017 年因侵权收到视觉中国开出的合同套餐:按年使用 2000 张需支付 14.4 万元,单价为 72 元。

在腾讯案件中提到的图片比对系统,正是2017 年,视觉中国开发并上线的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鹰眼”,类似 Google 或百度搜图,在爬虫抓取到图片信息后再和版权图库进行比较。

视觉中国 2017 年年报中提到:公司通过“鹰眼”发现的潜在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有超过 84% 的增长;通过“鹰眼”新增年度协议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 54%。

裁判文书网显示,鹰眼系统上线后,视觉中国版权起诉案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 1.19 倍。在 8273 个案件中,近 7 成都以撤诉收尾。撤诉意味着和解、赔偿,甚至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例如腾讯在诉讼结束一个月后宣布和视觉中国合作。而还有无法计数的合作在威胁诉讼之前就已经开始。

视觉中国发起的诉讼并非全站得住脚,也发生过未获得版权却借此诉讼。4 月 12 日,斯诺克世锦赛冠军亨德利称,视觉中国以其平台上亨德利的比赛照片,起诉他的经纪公司侵权使用。根据《民法》,亨德利才是肖像照商业使用的所有人。相似的例子还发生在潘石屹身上。2017 年,视觉中国曾用望京 SOHO 宣传图反过来起诉 SOHO 中国。“楼是我们盖的,照片是我们拍的,怎么别人一上传就变成视觉中国的版权了。”

视觉中国在商业版权图片市场中份额超过 40%。同类型的还有全景视觉和东方 IC,分别占据 20% 和 5% 的份额。收入模式和视觉中国相同。

全景视觉和东方 IC 都拥有超过 300 家国内外图片社资源。东方 IC 在 2016 年被今日头条收购后也以同样的搜索图片后联系侵权方合作的商业模式。和视觉中国一样,两家也依靠诉讼维护版权利益,进一步获取用户。2018 年,全景视觉发起 1167 次诉讼,大多和版权有关。东方 IC 也在 2018 年起诉百度侵权使用 76 张图片,海淀区法院终审判决百度赔偿 21 万元。

根据视觉中国 2014 年上市后公开的财报显示,核心业务“视觉和内容”占总营收 70%,平均毛利率稳定在 55% 以上。2018 年前三季度营收占比增加到 83%,带来 6 亿的收入。

2017 年,视觉中国图片业务营收 5.8 亿元,版权服务费用为 1.8 亿,毛利率达到 68.87%。

版权服务费并非全部给到图片创作者,其中先要向 Getty、法新社等图片社付费获得授权费用,之后图片社才会和摄影师分账——如果早先图片社已经买断照片版权则摄影师并不会得到更多收入。

学术版权也是生意,知网成为清华同方集团最会赚钱的子公司

清华同方控股的中国知网是这样做博士学位论文出版生意的:

用价值 400 元的知网阅读卡和 100 元现金稿酬取得版权,然后以 25 元/本的价格开放下载。硕士学位论文则是对应 300 元阅读卡和 60 元现金稿酬,以及之后 15 元/本的下载价格。

这是个一次性低成本投入然后边际效益递增的商业模式。

上海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丁茂中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说,相较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的价值而言,知网的稿酬标准是非常低的,“如果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角度来看,知网应当有很大嫌疑。“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也有类似的观点, 知网的稿酬模式涉嫌利用优势地位。

知网作为中国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其建立和运营通常被认为受到行政垄断的保护。它管理着一家核心期刊,同时也作为数据库收录国内外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和其它文献。高校、机关单位是数据库主要的付费用户。网上公开的招标信息显示,同方知网基本都是作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中标的,年费通常十几万元。

知网还是国内最主要的论文查重机构。网易数读的统计显示,知网查重费用根据不同论文属性在 68 元至 350 元,按照字数换算显著高于维普、万方等同业机构。

这些学术出版机构都声称通过与高校和期刊签立授权协议的方式,要求后者将属于作者的稿酬返给作者。而学位论文的版权则要求学校与学生个人签署授权知网使用的协议。

2017 年,知网的经营主体同方知网收入 9.7 亿元,净利润 1.95 亿元。2018 年上半年它收入超过 5 亿元,毛利率 58%。自 2014 年以来,知网收入和利润增长超过 50%,是清华同方集团下最会挣钱的子公司之一。

但是针对知网涉嫌利用优势地位行垄断之实的质疑一直没停过。而且它还涉及多桩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起诉。天眼查的信息显示,知网运营方涉及约 200 多桩法律诉讼,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涉嫌侵害著作权。

2018 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起诉同方知网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将由文著协会管理的作品开放给公众付费下载。法院最后支持文著协会的侵权主张,判决知网赔偿 1 万元。

弗吉尼亚大学开放科学中心主任布赖恩·诺塞克(Brian Nosek)曾说“学术出版是赚大钱的完美商业模式”,因为行业内容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同一类人,研究人员,但他们对著作权的市场定价可能一无所知。

“作为研究人员,我创造了这份学术报告,我希望它尽可能的产生最大的影响,所以我关心的是这份报告的声誉和读者数量,“诺塞克说。“一旦它最终被接受,我会签署寄给我的任何一个表格。我不知道我已经签署了版权协议,也不知道这会产生什么影响ーー我也不在乎,因为它对我没有影响。 奖励就是出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也说,就高校论文发布流程看,研究生在毕业时更关心是否能顺利毕业,不在意稿酬,很多学位论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顺带签署授权声明,“这背后一定是知网与高校谈判的要求。”

事实上学术垄断是全球性议题。来自荷兰的 Elsevier 是全球最大的学术出版机构之一,去年收入 25.4 亿英镑。但今年 3 月,每年发表论文数占美国论文总数大约十分之一的加州大学宣布不再订阅 Elsevier 数据库,理由之一是希望论文出版后能立即向公众开放获取,而 Elsevier 无法做到。另一个理由是订阅费太贵。2017 年底,德国大学联盟也因为价格和开放问题与 Elsevier 谈判失败,200 多所院校不再订购 Elsevier 销售的期刊。

“是时候改变能让出版商带来巨大利润,但拒绝公众免费获取研究成果的现行体制了。”詹姆斯·哈迪曼图书馆的约翰·考克斯说。这是因为学界衡量一名研究员水平高低的标准之一就是论文发表数量,以及一种被称为期刊影响因子的测量方法,期刊文章引用频率越高,排名也就越高。所以亟待证明自己的研究人员免费提供文章,并签字放弃版权,作为回报,他们可以把文章发表在知名期刊上。

无形间,这种利益交换让人们获取知识的代价变得高昂。

天才程序员、RSS 协议的发明者之一阿龙·斯沃茨(Aaron Swartz)一直倡议机构应向公众开放多种受版权保护的重要文件。他后来在 2011 年 7 月被美国联邦政府起诉涉嫌计算机与电信诈骗,证据表明他入侵了麻省理工学院(MIT)的网络,从 MIT 订阅的网络收费数据库 JSTOR 下载了超过 400 万篇学术文献,然后供人免费下载。《纽约时报》当时报道称斯沃茨有可能面临 35 年的监禁和 100 万美元罚款。2013 年 1 月,年仅 26 岁斯沃茨在出庭前三个月在家自缢身亡。

KTV 要为歌曲付版权费,实际收费公司并不是音乐片商

你在 KTV 的消费,有一部分需要分账给歌曲版权方。

2018 年 10 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以下简称“音集协”)发布一份公告,要求各 KTV 设备和系统服务商(VOD)及各 KTV 经营者删除超过 6000 首歌曲,理由是涉嫌侵权。长长的歌单中包括杨钰莹的《一片艳阳天》、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还有邓紫棋的《泡沫》等等。

这次事件让更多的人认识了音集协,以及它背后运作的音乐版权代理。

2006 年之前,中国的 KTV 经营者向 VOD 厂商购买设备并支付少量的维护费即可获得大量的预装歌曲。VOD(Video on Demand)是指点播系统,就是你在 KTV 房间中看到的点唱台,VOD 厂商会直接将歌曲拷贝在设备中。

歌曲真正的著作人没有合理合法的渠道获得版权收入。2006 年国家版权局规定,KTV 经营者要想获得歌曲,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就必须向中国音像协会缴纳著作权使用费,标准为 12 元/天/包房,收款方会将收缴的费用向权利人分配。国家版权局认为,KTV 经营者及 VOD 厂商一对一地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会很混乱,因为作品的权利人很分散,卡拉 OK 经营者更分散。加之卡拉 OK 经营者使用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的量非常大,因此最好的办法是设立一个集中管理的第三方。

这部分职责一度由“中国音乐著作协会(音著协)”承担,2008 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成立,它是经国家版权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音像集体管理的组织,接受音著协委托,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音集协是民间组织,为了照顾到全国成千上万的 KTV,它又委托了“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实际上的代收卡拉 OK 版权使用费机构。根据官网介绍,天合集团的主营业务就是“委托代收卡拉 OK 节目版权使用费”,目前天合在各地有 29 家分公司。

天合和音集协都不持有音乐版权,但是它们都要征收费用。天合向各地 KTV 征收授权版权费,上交给音集协,音集协上交给音著协。根据《娱乐资本论》的报道,最终的分成依据点唱率、点唱次数、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分配给相关权利人。

具体的标准是,根据音集协官网公布的 “关于 2018 年卡拉 OK 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 ,各省市的 KTV 场所按天付费,版权费从 8 元/天/包房至 11 元/天/包房不等。

但是具体这个链条中谁应该分到多少钱?音集协在其中同时扮演了裁判和运动员的角色。2010 年音集协公布《全国卡拉 OK 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音集协抽成 4%、天合集团抽 25%、卡拉 OK 版权运营中心抽取 21%,剩下的 50% 分给权利人,也就是音乐版权真正的持有方。

《北京青年报》报道,音集协每年从 KTV 经营商处收取的版权使用费一共有 1.6 亿元人民币左右,也就是说并不持有版权的音集协与天合理论上各自有 640 万和 4000 万的年收入。实际的收入更多,2012 年音集协的公告显示,天合集团“2009 年至 2013 年收费额连续 5 年突破 1 亿元,收费范围遍及全国”。

再往上一层的“音著协”公布的数字显示,2018 年度音著协许可总收入突破 3 亿,达到人民币 3.16 亿元,比 2017 年增长约 46.23%,再创历史新高。

这其中有多少是通过诉讼而来,音集协没有明确公布,但根据音集协官网的公示,诉讼案件并不少。最近的一起是 2018 年 7 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法院判决了一项音集协发起的诉讼,简单说就是山西万里卡地亚娱乐有限公司没有为版权付费,一审判决判定,这家公司要按照每天每包房 5 元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总计 5 万余元。

但是现在音集协和天合的关系破裂了。按照音集协的说法,天合公司多次拖欠向音集协结算版权费,双方已于 2018 年 11 月解约。

只打官司不造产品的专利公司,它们的名字叫“专利流氓”

有一类公司被称为“非专利实施主体”(NPE,Non Practicing Entity),或者更简单的,专利流氓(Patent Troll)。它们可以说是利用法务赚钱的典型了。大到市值几千亿的苹果、微软,小到刚刚起步的创业公司,都有可能面临突如其来的专利诉讼。

虽然苹果、三星、Google 之间也会有诉讼,但这些公司都是实际创造产品,投入巨资将点子变成商品的公司。而专利流氓特别之处在于这类公司本身并没有任何产品或营收极少、但却积极搜罗各种专利的所有权,依靠积极起诉别人从而盈利。

2014 年 2 月,苹果发表声明称自己是专利流氓的最大目标,在三年内被告了 100 多次。其中苹果赔偿金额最高的诉讼案件是和网络安全软件和科技公司 VirnetX 长达 8 年的专利诉讼。

VirnetX 是美国一家网络安全软件和科技公司,它们只开发技术、购买和申请专利,但不做产品,然后用这些专利去告其他科技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它们专利。

2010 年开始,VirnetX 向美国东得克萨斯地方法院起诉苹果的 iOS 系统侵犯了它的 Face Time、VPN、域名相关的 4 个专利。2 年后,法院判苹果赔偿 VirnetX 3.86 亿美元。

但诉讼并未停止,在苹果上诉的同时。VirnetX 又继续追加诉讼,认为苹果的所有手机和电子设备侵犯了它其他专利。最终,得州法院在 2017 年终审判决苹果赔偿 4.4 亿美元。

从法律上来讲,依靠诉讼获利的 NPE 公司并不违法,只是利用了专利保护法律中的缺陷。美国的《美国发明人法》(AIA)以及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都偏向保护专利被侵权的原告,NPE 公司借此获得诉讼胜利。

美国知名的 NPE 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迄今为止持有接近 6 万件专利,成为美国拥有专利组合第 5 多的公司,全球排名 15 名。在过去十年里,这家公司分别将微软、Yahoo、苹果、Google 、联想等科技公司送上了法院被告席。

在 1990 年至 2010 年的 20 年间, NPE 发起的频繁专利诉讼让企业付出了至少 5000 亿美元的成本。最近 10 年来,与 NPE 有关的诉讼案数量不断攀升,在 2010 年达到顶峰,那一年总共有 2000 多家公司卷入专利诉讼案件,比十年前多了 8 倍,诉讼开销和产品发布等损失高达 800 亿美元。

NPE 常用定义模糊的专利发起诉讼。专利流氓 Uniloc 曾持有一个定义为通过可穿戴“获取单元”收集生理信息的产品专利。Uniloc 以此起诉推出 Apple Watch 的苹果公司,认为能够测量心率的 Apple Watch 侵犯了这项专利。“获取单元”和“生理信息”的模糊字眼给了 Uniloc 起诉的机会。

一件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在诉讼开始前已经需要花费 100 万美元或以上,即使胜诉整个过程还要花上 250 万美元或更多。

之所以这么昂贵原因是专利诉讼案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文件数量远多于其他案件,这背后都需要专业律师花费大量时间整理。而 NPE 公司多自称为受损失的原告,在诉讼费用上相比被告要优惠很多。

同时,NPE 公司普遍选择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发起专利诉讼起诉,该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法院倾向于保护专利诉讼原告。2016 年,57% 的专利诉讼发生在得州,苹果败诉也是直接的例子。

巨大的诉讼成本和法院无法预测的裁决导致中小科技公司普遍选择给钱和解。2014 年之后,NPE 诉讼的平均和解金额为 150 万美元,78% 和解金在 50 万美元以下。

专利/版权诉讼利润可观,曾经不屑于此的大公司也加入进来

一张广为流传的图生动再现了甲骨文今天在硅谷的形象:巨大的法务部门数倍于软件工程团队。实际情况可能没有那么夸张,但这印象本身说明了问题。

图片来源:Manu Cornet / Wikimedia Commons

近几年,甲骨文起诉了 TERiX、SAP、Google、惠普、苹果等多家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其中金额、影响力最大的就是和 Google 的 Android 专利案。

2010 年 4 月,甲骨文收购 Sun 公司的 Java 专利和版权,随即在 4 个月后向 Google 提起诉讼,指控对方使用侵害了 Sun 的 7 项专利,主要是 Android 系统中 API 的使用,要求索赔 93 亿美元。赔偿金额比甲骨文一整个季度的营收还要多。

《福布斯》将该案称为新型专利流氓在硅谷的兴起。认为甲骨文习惯于利用专利诉讼获取利润。经过 8 年的来回诉讼,最终以法院判定 Google 并未侵犯甲骨文版权、驳回索赔诉讼请求而终结。

诉讼和甲骨文的主业没有任何关系,却成为甲骨文新的利润来源。例如开发资源管理系统 SAP 公司就没有赢下和甲骨文的诉讼。甲骨文最早于 2007 年将 SAP 告上法庭,指控其侵犯了知识产权,SAP 最终选择支付 3.3 亿美元的巨额和解金。

Java 语言之父詹姆斯·戈斯林(James Gosling)批评过甲骨文起诉 Google。戈斯林曾长期在 Sun 公司工作,他认为诉讼与专利或编程语言无关。更多的是关于金钱和权力。“在甲骨文收购 Sun 期间,我们抨击 Google 侵犯我们的专利,可以看到甲骨文律师眼中闪闪发光。”

戈斯林觉得 Sun 并不是一家会利用专利诉讼的公司,只有他名下一项专利涉及诉讼。甲骨文在销售数据库时积累的巨大法务能力,让其在收购 Sun 4 个月后就能向 Google 发起诉讼。

甲骨文对于法务的出彩应用可以追溯到公司早年。1983 年,数位威斯康辛州大学研究人员对数据库性能进行了量化评测,甲骨文的标志产品在其中表现不佳。

之后甲骨文试图让威斯康辛大学炒掉负责研究的教授但没有成功,便一度禁止从该校招人,并在产品使用协议中加了一条——禁止任何使用者公开甲骨文数据库产品的基准测试结果。微软跟进,为 SQL 数据库添加了同样的限制。

通过专利诉讼,甲骨文往往能获取高额赔偿。甲骨文起诉 TERiX,获得了 5770 万美元的赔偿金。起诉 SAP,最终以 SAP 向甲骨文支付 3.567 亿美元赔偿金的方式和解。和 Google 案件虽然最后败诉,但初审也赢下诉讼,差一点获得 93 亿美元的收入。

专利诉讼的蔓延已经在发生。

发起大规模诉讼的很多公司都曾经是创新者。但当整个公司,或者某个特定业务没落之后,也开始利用专利诉讼赚钱。

2012 年,正在寻求破产保护的柯达将富士胶片告上法院。声称富士数码相机侵犯柯达数码影像专利。一个月后,进一步对苹果、宏达电(HTC)提起诉讼,称这两家公司侵犯柯达数码照片相关的技术专利。

柯达还起诉三星侵犯了该公司 5 项与数字成像技术相关的专利。5 项专利定义都很宽泛,其中一项为在预览视频时可截图的电子照相机。柯达在审判文件中指出,“所有涉及侵犯专利的公司都应向柯达支付专利使用费”。

柯达在数字照相机领域的彻底失败和专利并无关系。

类似的,微软在手机业务失利之后也开始利用自己的专利和法务能力对 Android 企业诉讼。这些专利在微软手上也没有带来与 Android、iPhone 同样好用的产品,没能帮它守住智能手机市场。最后微软通过诉讼获得的利润是 Windows 手机从未达到过的水平——每年仅从三星一个公司就能拿到超过 10 亿美元

已经放弃手机业务之后,手持 4000 多项专利的黑莓连续起诉 iPhone 键盘配件公司 Typo。最终 Typo 不得不和黑莓庭外和解,同意停止销售 7.9 英寸以下设备的键盘配件。

黑莓还起诉 Facebook、Twitter 等公司的移动应用所用加密技术侵权。Facebook 的副总法律顾问 Paul Grewal 回应称,“黑莓现在创新乏力,只能借专利寻求向其他人的创新抽成。”在 Facebook 创办同期,黑莓有了自己的网络通信服务 BBM,但因为长期坚持只为黑莓手机用户提供服务,错失了成长为微信、WhatsApp 的机会。

同样拆分出手机业务后,诺基亚也开始频繁发动专利诉讼。2016 年 12 月,诺基亚在德国和美国起诉苹果公司侵权 32 项专利。次年,诺基亚先后起诉华为和 HTC 侵权。

诺基亚与苹果曾经就专利问题相互起诉多年,2011 年双方达成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后才告一段落,苹果赔了一笔钱,与诺基亚相互在手机产品上授权专利和解。

但随着诺基亚手机业务的结束(目前的诺基亚品牌手机属于另一个公司),苹果便无法以自己的专利威胁诺基亚手机。半年诉讼,不造手机的诺基亚从苹果拿到 20 亿美元,它的法务部又有了新的收入来源。

题图来源:pexe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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