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动画制作委员会里会有动画公司吗?

不会。

虽然之前也写过一些介绍出品委员会制度的答案,但就借这个机会来更深入说明一下吧。

不过在那之前,先解答一下问题说明中的内容。

动画制作公司靠碟片来看收入吗?

尽管对具体情况要就事论事,但通常来说这个认知是不对的,BD/DVD 的收入和动画制作公司没有关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非原作方、非委员会成员的动画制作公司可以从 BD/DVD 销售额中提成。

加入出品委员会意味着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可以取得窗口权(什么叫窗口权后面再讲)和可以获得整个项目收益的分成。这部分后面会更详细地说到。

为什么通常动画公司都不是出品委员会的成员?

简单来说是不够格。钱不够自然是一个方面,但并不单单是如此,下面会说明。


想必上面的解答并没有解除大家的疑问,但先不要着急,记住那些答案来看下面的内容。

对于什么是出品委员会,可以参照这个答案,这里不再赘述了。

什么是制作委员会?

在知道出品委员会大致是什么的前提下,我们先来说说出品委员会拥有(一部动画的)什么权利吧。

1. 出品委员会都有什么权利?

一部动画的出品委员会,其身份是这部动画的「著作权人」,即该动画影片所有著作权财产权的所有者。但请注意,我们说的是「动画影片」本身,既不包括剧本、原画等素材,也不包括影片中使用的音乐。同时,委员会只拥有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归作者所有,这里说的「作者」就是《著作权法》中的概念,指所有参与制作了这部动画的人。

其中,销售动画的 BD/DVD ,就属于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归出品委员会所有。

2. 出品委员会都是如何行使这些权利的?

出品委员会只是一个组织,显然不会有一个叫做「××委员会」的个人来行使各种权利。出品委员会持有的一大堆权利,其实是由各个成员企业来行使的。而获得这些权利使用权,正是大部分成员企业出资加入委员会的原因。

请注意,在法律上相关权利都是属于出品委员会的。所以并不是说那些成员企业「获得了」相关的权利,而是他们获得了去「行使相关权利」的资格。这个「资格」通常被称为「窓口権(窗口权)」或者「権利窓口(权利窗口)」。所谓的「窓口(窗口)」,就是委员会与别的组织、个人沟通的渠道。这个其实很好理解,我们现在去饭堂打饭、去银行办事,不都有一个个「窗口」吗,就是那个「窗口」。

一项权利,或者某几项相关的权利,就可以构成一个「窗口」。销售 BD/DVD 就是一个典型的权利,通常是由那些有制作销售 BD/DVD 业务的公司来获得这个权利的。

比如说,现在有甲动画,由 N 映像娱乐 50% 、K 出版社 20% 、M 周边 20% 和 T 电视台 10% 组成「甲委员会」出品,委托 J 动画公司进行制作。N 映像娱乐获得了 BD/DVD 窗口和海外销售窗口,K 出版社获得了出版窗口,F 音乐获得了音乐窗口,M 周边获得了周边商品窗口,T 电视台获得了节目销售窗口。

出品委员会就如一个办事大厅,不管你要做什么,先来到这个大厅,然后找到相应的窗口就能办理。

如果由另一家电视台,比如是 S 电视台,想要重播这部动画,那么他就要去找到 T 电视台来获得授权;如果一家周边生产商,比如叫 G 社 ,想要制作这部动画相关的周边,就要找到 M 周边。而 K 出版可以制作出版动画相关的书籍(漫画版、解说书等);N 映像可以制作 BD/DVD 拿去卖,也能把动画卖给海外的公司。

这正是委员会模式的优点之一。在共同著作的模式下(这种模式在全日档动画中依然是主流,在出资企业少的深夜档动画中也常见,比如题目中的《鬼灭之刃》),由于权利分散在不同的企业手上,而这些企业还会把权利细分再卖掉,外部企业想要拿授权的时候,往往要花费大量的劳力。

3. 出品委员如何获得利益?

出品委员会的获利方式其实和单一的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出品委员会在法律上就是一个单一的组织(但不是法人),在民事上和其他组织并没有区别。

比如题目中涉及到的 BD/DVD 销售,我们可以比较简单地知道委员会的获益。

通常来说,流通费用(即给 BD 销售店铺、物流等)会占到售价的 50% 。而将动画映像制作成一张张的 BD 光盘、制作包装、进行宣传等等费用,会占到 15%~20% 。还有就是支付给原作方的原作使用费、BD 加密的费用、制作特典的指出等等支出。扣除了这些费用之后,剩下的,就是委员会的收益,一般是 30% 左右。

现在,我们假设 BD 是整个项目的唯一收入。那么上面说到的甲委员会为了制作这部动画,向 J 公司支付了 1.8 亿日元的制作费用(每集 1500 万日元,共 12 集)。

制作了 BD 共 6 卷,每卷 2 集,每卷单价 8000 日元。

如果 BD 卖出了卷均 7000 份,合计 42000 份,那么销售额是 3.36 亿,委员会的收入约 30% ,即 1.008 亿。1.008 亿支付掉 1.8 亿日元的制作费后,亏损 8000 万。

当然,一个动画项目远不只有销售 BD 一个收入途径。衍生作品授权、周边授权也是重要收入来源,而委员会本身亏损,委员会成员却因为动画的宣传效应而自身业务赚钱的情况也有不少。

总而言之,出品委员会是作为一个主体来进行商业活动的。以一个主体来支出相关的费用,也以一个主体来获得相关的利益。任何一项经营活动,在支付完了所有费用之后,剩下的利润才是委员会的收入。而委员会各个成员公司的利益,也是在这分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的。

4. 委员会各成员公司如何分配利益?

通常来说,出品委员会是根据出资比例来划分责任的,即在亏损的时候,损失按出资比例来由各家公司承担。利益的分配大体上来说也是按出资比例进行的,但按比例分配的部分,要先扣除了各种「手续费」。

这里的「手续费」大约有两种,一种是支付给干事公司的「干事手续费」,一种是支付给窗口权公司的「窗口手续费」。

一般而言「干事手续费」是委员会收入的 5%~10% 左右,「窗口手续费」则是不同的权利不一样,10% 到 50% 都有,具体到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由成员公司约定。BD/DVD 的窗口权手续费可以去到 50% 。

还是上面的例子,现在假设销售 BD 是赚了 1 亿日元,N 映像是 BD 窗口的权利公司,同时也是干事公司。那这 1 亿在进入委员会账户之前,先要扣除掉 5000 万作为 N 映像的窗口手续费,再扣除到 1000 万( 10% )作为 N 映像的干事手续费。剩下 4000 万才是委员会的收入。

然后,这 4000 万按照出资比例分配,N 映像 50% 能分配 2000 万,K 出版 20% 分配 800 万,M 周边 20% 分 800 万,T 电视台 10% 分 400 万。

这样,N 映像的收益就是 5000 万 + 1000 万 + 2000 万 = 8000 万。

K 出版卖书、M 周边卖周边、T 电视台卖播放权等等也是类似的方式。

正因为如此,如果加入了出品委员会,却无法获得窗口权,单纯靠分配的话,很可能其他公司都赚钱了,自己却是亏的。

5. 动画制作公司为什么通常不会加入出品委员会?

大部分动画出品公司没有那么多现金当然是最主要的原因。比如 1.8 亿规模的出品委员会,即便是 10% ,也需要 1800 万日元,且不说能拿出这笔钱的动画制作公司有多少,就算真的拿出来了,10% 的话语权能争取到什么窗口权呢?BD/DVD 、海外、节目销售、周边等等这些能赚钱的权利动画制作公司是争不过其他大公司的,而就算争到了,单纯的动画制作公司也根本没有人能运作这些权利。

所以,动画制作公司即便能加入委员会,也不代表就能赚到钱。更别说万一项目亏损了,动画制作公司的承受能力也远没有那些大资本强。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知乎用户(登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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