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税收体制的历史和演变

税收,作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兴衰荣辱。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奉行自由市场主义,而在这个社会体制下的税收政策与国内大不相同。这也让很多初接触英国公司的国内企业迷茫不已。今天,通惠管理顾问追根溯源,为您全面说明英国的税收体系,以避免违反英国税务规定。

1、英国税收结构及其特点

(1)英国的税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直接税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土地开发税、石油税、遗产税及赠与税。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和印花税。直接税中的所得税是英国税收的主体,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5%以上。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5%左右。

(2) 英国的税收分配和征税权力

英国税收收入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在政府收入分配上,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非主要来源;地方财政的主要财源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英国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但这些地方税权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19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例子。

2、英国税制的历史渊源和演变过程

英国的税收制度经历过极为漫长的发展历程。英国近代税制的第一块奠基石是土地税。这是一种直接税,由汉诺威王朝从斯图亚特王朝继承而来。1692年,英国国会授权征收土地税。这种简单的直接税在无疑是“革命”性的。因为这表示国王此后不再只依靠封地维持。此前,在欧洲封建体系中,大大小小的贵族就是他们自己领地上的“国王”,英国王室的开支只能依赖于王室领地的收入。只有战事来临,王室需要额外支出时,才召集国会,商量战争费用的解决办法,临时征收某项特别税收。

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便是由于英王查理一世要求征收对苏格兰作战的费用而与议会发生冲突,最终爆发了英国内战。1720—30年代“无议会统治时期”,查理一世强行征收的“船税”,也是古代英国为抵御海盗进攻而在东南沿海征收的临时税收。查理一世无视传统惯例,打算强征税收,激起民愤。直到17世纪,税收在英国依然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手段。18世纪每一项新税的开征总会引起朝野舆论哗然、民众抵触及统治集团内部的相互攻击。

不过,土地税的开征使英国政府有了较稳定的收入,并成为英国政府的财政基础。斯图亚特王朝末期,其土地税的收入占到政府总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可见其重要程度。

英国的土地税不仅包括对土地征收的税,还包括对房屋、窗户、仆人、马车,甚至化妆扑粉、纸牌等征的税,其税率一般为10%,战时上升到20%。但是,纵观18世纪,土地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尤其是18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工业革命,使英国的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税额固定的土地税就相应地减少,到1793年时,土地税的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

在18世纪末前,英国政府大力征收间接税,其中最重要的是货物税、关税和印花税。18世纪是英国人口增长较快的时期。当时英国约有500 万人口,而仅仅在18世纪的前40年中,其人口就净增了57万,向消费大众征税无疑是个好主意,所以政府对货物税格外重视。1723年,沃尔波下令对茶叶、咖啡、可可征收货物税。由于茶和咖啡在英国的普及,因而带来了大量税收。

在货物税中,英国政府最大收益是酒类消费税。据有关资料,在18世纪30年代的450万英镑年税收中,有三分之一来源于酒类消费税,而到1760—1765年间,在480万年税中,300万英镑来源于啤酒与麦芽酒的消费税,而其中,对进口酒类征收重税。1800年,酒类进口税占总关税收入的60%以上。此外,英国政府还向砖头、淀粉、玻璃、盐、纸张、肥皂、蜡烛、皮革、煤、糖、烟草、木材、丝绸、铁条乃至于粮食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征税。

小威廉·皮特首相奉行自由贸易,认为高额关税壁垒不利于经济发展,应对猖獗的英吉利海峡走私贸易,最有效的办法是降低关税,使走私者无利可图。这个做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仅仅1790年,英国海关收取的葡萄酒关税就增加了29%,烈性酒关税增加63%,烟草关税则增加了89%,1792年给英国带来了100万英镑的关税收入。

近代英国税制诞生的直接推动力则是沉重的债务压力。在1756—1763年的英法七年战争结束时,英国欠下了2460万英镑的债务,随后的北美独立战争使债务增加到了2.31亿英镑,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反法同盟耗资更巨,在滑铁卢战役后,英国的债务总额高达8.2亿英镑。偿还不断增长的巨额债务成了18世纪历届英国政府的大事,从英国历史上第一任首相罗伯特·沃尔波到小威廉·皮特等,无不为开辟财源、清偿债务而竭尽脑汁。而近代英国的税收体系也因此逐步建立起来。

1798—1799年,小威廉·皮特引进了所得税的概念。由于18世纪后半期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本主义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财富的分配愈加不公,贫富分化更加严重,所以所得税(向商人和工业家们收税)的建立也是顺理成章。

所得税草创之时,效果并不理想。1799年预期可征收1千万英镑的所得税,结果只征收到500万英镑左右。到了亨利·阿丁顿手中,所得税才逐步成型。亨利·阿丁顿在1803—1804年的财政预算中,修改和调整了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他的所得税后来以财产税而知名。他认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不在于提高税率,而在于保障对财产的准确估价,从而有效地征收税收。他的最高税率,是收入在150磅以上者纳1先令,比小威廉·皮特的税率少了一半。而收入介于60到150磅者,纳3便士。这样温和的税率很容易为大众所接受,因而实际税收与预算十分接近,如1803年预算收入为450万英镑,结果却征到了476万英镑。阿丁顿把财产税划分为A、B、C、D、E五类,分别是土地和建筑物税、土地产出税、基金持有利息税、商业利润和薪水税、年金与养老金税等。这种划分能够对个人收入做出精确的估价,其基本要素一直延用至今。因此,有些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认为,亨利·阿丁顿是现代英国税制之父。

从英国税制史的角度来看,18世纪是一个摸索的开创期。从税制结构的演进来看,则浓缩了税制结构发展的一般过程,从简单直接税的开征到间接税大量推行的复合税制。而19世纪初的所得税 — 现代直接税的正式确定,则使英国的税制结构基本定型,一个适应且促进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形成并固定下来。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英国税制改变另一个重要的契机。大战前的l911年,英国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仅为20%,而大战后的1922年达45.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政府取消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设置的一些临时税,开征了一些新税种。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后,税收制度又进行了一些重大改革,具体包括:

(1) 完善所得税制,将两种独立的所得税,即基本所得税和附加所得税合并,实行统一所得税,并统一使用阶梯税率;

(2)引进增值税,取代了购买税,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实行的消费税和选择职业税;

(3)降低关税税率,在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贸易中,将关税税率降低20%。

1980年代以后,为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增长,英国再次对税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主要改革措施有:

(1)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提高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最高由原来的83%降为60%;基本税率由原来的33%降为30%,1988年降为27%,最后预定降为25%。同时,税率档次由原来的11级降为6级,1988年又进一步规范化为25%和40%两级。

(2)调整公司所得税税率。公司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52%降为35%。废止对机械设备及生产性建筑物的特别折旧和库存转换制,以扩大纳税基数。取消国民保险附加税和投资所得附加税,减轻企业负担。

(3)改革流转税制度,积极推行增值税。将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8%分期提高到12.5%和15%,并扩大了增值税纳税基数。

而上述改革逐步形成了英国的现行税制。

近些年来,英国一直保持着低税制的商务环境,以期发展商业和吸引外国投资。英国目前的公司税标准税率是24%,增值税为20%,在欧洲属较低水平。英国还有较多的减免税条款,如对商业利润不征收地方税,高级管理人员享受优惠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英国具有世界上最广泛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网络。对公司内部选择购买股权的灵活税收政策,也使英国成为欧洲中最支持企业发展的国家之一。

3、英国主要税法

英国没有独立的税收法典。当涉及某一领域的税收法规数量太多时,则汇编为一部法案。主要的税收法律有《1891年印花税法》;《1970年税收管理法》;《1975年石油税法》;《1983年增值税法》;《1984年遗产税法》;《1988年公司所得税法》;《1990年资本折扣法》;《2001年资本折扣法》;《2003年所得税法》;《2003年所得税条例》;《2005年所得税法》;《2007年所得税法》;《2009年公司所得税法》;《2010年公司税法》;《2010年税法》。

除上述法律外,法庭判决(即案例)也有补充效力,不过,案例只是解释性而不是立法性的,而且法庭判决是以更高级法庭以往的判例作为依据。对税法不够清楚或存在疑问的地方,在实践中形成的特别解释或说明也可以提供司法指导,虽然它没有法律效力,但一般都能得到采用。

由此可见,英国税收政策较为复杂,注册英国公司后,您需要一家有经验且负责任的英国公司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的英国公司保驾护航,避免违反英国税收条例。而通惠管理顾问植根香港十余年,专注于离岸公司商务秘书服务。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通惠管理顾问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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