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业务已经下线将近一个月,但关于这一服务是否该被永久关停的争论仍未停歇。其中一个争议点是网约车真的比出租车更不安全吗?
9 月 2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对网约车与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的调查,发现传统出租车的每万人案发率远高于网约车,前者是后者的 13 倍。
所谓的“万人案发率”,是指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案的、被告为司机且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除以出租车司机或网约车司机的总人数(以万人为单位)得到的。
关于司机数量的统计口径,出租车司机人数以交通部发布的《2017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汽车数量 139.58 万辆,以每车配备 2 名司机为基数估算。网络约车司机以今年 7 月,交通部公布的网约车驾驶员 373.4 万人为基数进行计算。
如此算来,网约车比出租车的从业者基数高出了将近 100 万,但涉案数量却比出租车司机少了 150 起,所以网约车万人案发率要远低于出租车。

滴滴出事之后人们习惯性认为网约车比出租车更不安全,但实际情况还不好说
最高法的结论与我们平常通过大众传媒获取的印象有较大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一是因为对于媒体来说,科技公司发生的丑闻远比传统出租车公司的丑闻更有“新闻价值”,滴滴顺风车杀人案得到的曝光度远多于一般出租车致死案。
互联网信息快速传播的特点也在这类事件中被放大了。另外,滴滴等网约车公司能实时拿到并快速追溯订单信息的能力也要强于传统出租车平台。
比如空姐搭顺风车被奸杀案发后,嫌疑人的照片、电话号码、车牌号、民警与滴滴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等当天就被暴露出来,如此的速度和透明度是传统出租车平台很难做到的。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考虑到现在很多出租车也十分依赖滴滴、嘀嗒等平台来撮合线上订单,所以只能说一般网约车生意比扬招出租车生意要更透明一些。
美国新闻评论家和作家沃尔特·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一书中曾提到过“拟态环境”理论。李普曼认为,现实世界是如此复杂,人们不是主要凭借直接经验去认识客观环境,而是通过大众媒介提供的信息环境——即“拟态环境”去把握它。而传播媒介大多具有特定的倾向性,因而“拟态环境”并不是客观环境的再现,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环境”。
百度指数显示,今年 8 月 24 日乐清女孩坐顺风车遇难后,滴滴二字的搜索指数瞬间暴涨,并在 8 月 27 日达到顶峰。但同时,“出租车”的搜索量几乎没有变化,很少有人会在此时去对比出租车的犯罪情况。


看到了大量媒体对网约车犯罪的报道而恐惧坐网约车,可能有些因噎废食。因为你所身处的拟态环境与真实的世界出现了偏差。
不过,最高法的一部分结论也有需要被质疑的地方。为什么都是开车,偏偏出租车司机的犯罪率会比网约车高那么多呢?
有一个显而易见的漏洞,所有出租车司机做的都是全职工作,而网约车司机则有一部分是兼职工作,前者的平均工作时间是一定高于后者的,理论上接触的人更多、人群分布更具差异化。
以南京市为例,根据《好奇心日报(www.qdaily.com)》今年 5 月的调查中,普通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时长大致在每天十二小时左右,全职网约车司机的工作时长和出租车司机差不多,但兼职的也许一天只工作一两个小时,按人头来算犯罪率多少有些不公平,按订单量来算才更合适些。
但是,因为滴滴等网约车平台从未公布过网约车司机的工作时间和接单量,我们也就无从得知更精准的犯罪率对比了。如果考虑到订单量和案件数量,网约车平台可能还是更安全于出租车,但两者的差距应该不会那么巨大。
而且几乎中国所有城市的出租车公司都需要接受政府的严格监督,在入职阶段就有严格限制且能按标准执行。比如上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只允许上海户籍居民报名。
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罪名最靠前的都是故意伤害罪
最高法还在报告中提到了司机犯罪率排名。比如在所有案件中,网约车和出租车占比最多的都是故意伤害罪,网约车接下来最高的是交通肇事罪(16.67%)和强奸和强制猥亵罪(16.67%),出租车接下来最高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6%),交通肇事罪(14.29%)和盗窃罪(9.14%)。

在所有犯罪诱因中,无论是网约车还是出租车,口角都占了很大的比重。有将近 40% 的网约车司机犯罪和 25% 的出租车司机犯罪是因为和乘客发生口角而产生的。而引发口角的原因,大多是车费问题。

在各自因口角而引发的案件中,网约车司机为车费而争吵的比重占 50 %, 出租车司机占 42 %。行车路线和迟到分别位居网约车司机争吵的第二、第三原因,琐事和拒载分别位居出租车司机争吵的第二、第三原因。
争吵本身已经很容易激怒人,这时候火上浇油的是司机或乘客可能还有一方喝了酒。由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中,有 15.43% 有醉酒情节。其中乘客醉酒比例略高于司机,占比 51.85%。但这其中有一些案件的受害者并不是乘客,可能是路人或其他第三方。具体到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的占比 20.99%,其中乘客醉酒占比 83.35%。报告选取的案件中,网约车司机暂无醉酒情节。
夜晚对于网约车和出租车来说均是犯罪高发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时间段为夜间的,占比 29.71%。而网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时间段为夜间的,占比达 50%。本月,因受顺风车二度杀人案的影响,滴滴宣布深夜停服一周。9 月 15 日开始,滴滴已经重新上线了深夜服务。

另外,在受害者为乘客的犯罪案件中,出租车司机多在车内实施侵害,比重为 45.68%,网约车司机多在起止点沿线地点实施侵害,比重为 57.41%。滴滴涉及的两次顺风车杀人案,受害者均是被嫌疑人拖出车外,在人烟稀少的山区被杀害的。
对于出行业务来说,互联网是一个撮合司乘双方、打破信息不透明状态的工具,互联网并不具有“不安全”的原罪。如何运用互联网记录并追溯双方信息,并保护双方隐私才是最重要的。滴滴在两次案发后,已经取消了对乘客具有性挑逗意味的 tag 标签,增加了一键报警功能,并开始对司机和乘客进行录音。未来逐步降低犯罪率将会是一场拉锯战。
对于已经十分依赖互联网派单的传统出租车行业来说,让交易在网上可追溯也有助于犯罪率的降低——只是最高法往年并没有发布过此类报告,所以我们也就无从得知了。
深圳今年在电动出租车上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司机需要刷脸打卡才能开车,而且每 2 小时需要再刷脸一次。河北邢台则在出租车内安装了安防摄像头等等。
制图/冯秀霞 王恺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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