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止三年内转售新房,暂停企事业单位购房

7 月 31 日,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收紧对当地住宅市场的调控。

通知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 5 年内禁止转让;

今年的深圳招商双玺项目中,以公司名义购房的数量占到了摇号人数的 22%。据统计,仅招商双玺、华润润府两大楼盘认筹合计锁定资金就有 50 亿,两个楼盘成交金额分别由 70 亿和 85 亿,若按照注册公司占比 20% 测算,则仅这两个楼盘就有 10 亿资金参与摇号买房,成交对应的资金超过 30 亿元。

这样的措施有助于防止企业与个人争夺购房资格,加剧个人购房的摇号难度。北京、广州、长沙、杭州、上海已相继出台政策,抑制个人以企业名义购房的投机行为。

通知还要求,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 3 年内禁止转让。不过,在今日之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深圳居民购买新房跟二手房共 40.34 万套,占目前全市存量商品房的 23.7%。所以说,限售开始后,全市至少 23.7% 的住房短期内将被锁定交易。类似的政策还有苏州四大银行同日推出的“房贷不满 5 年提前还款将收违约金”等,本质上是为了限制产权过户的流通速度,抑制炒作。

通知还对离婚买房等擦边球操作提出了约束:对购房人离婚 2 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70% 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 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 1 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50% 执行。

2017 年,深圳市离婚 2 年内购买新房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 81.9%,占全市新房总成交量的 10.8%,离婚 2 年内购买二手住宅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 85.8%,占全市二手住宅总成交量的 4.2%。这个比例说明通过离婚参与炒房的人群不在少数。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发言称,近期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基本平稳,但市场投机炒作仍比较明显。新通知的出台是为了打击企业参与炒房、个人借助离婚炒房、利用商务公寓炒房等现象。

根据网签数据,2018 年上半年,深圳全市一手住宅成交 129 万平米,环比下降 16.3%,同比上升 22.4%;上半年新增批售住宅面积共计 119 万平米,环比减少 52.2%,同比增加 51.8%。

均价方面,2016 年 10 月新政后,已经连续二十一个月平稳下调,2018 年 6 月住宅均价为 54093 元/平米,较上月减少 18 元/平,较 2016 年 10 月减少了 1518 元/平,但两年来累计跌幅仅 2.7%。

二手房方面,2018 年上半年深圳二手住宅共成交 33704 套,面积约 276.9 万平米,套数和面积分别较 2017 年上半年增长 12.7% 和 11.6%,均价达 59688 元/平米。

题图/visual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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