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新闻 | 江西多地出现“抢棺砸棺”,这被认为是殡葬改革的错误示范

一条视频最近引发了网络舆论和主流媒体的关注:江西多地的执法队进村入户,强行抬走居民棺材,再用挖掘机全部捣毁。

视频的背景是政府正在推动的殡葬改革。江西省吉安县《关于在全县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通告》称,“从 2018 年 9 月 1 日零点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殡葬改革’零点行动’”,要求“全面推行火葬。全县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实现火化率 100%,火化后的骨灰一律安葬在本辖区公益性墓地内……严禁遗体装棺入土,严禁骨灰入棺土葬。违反规定的,将拆除坟墓,强行火化。”

目前还不清楚,为什么原定于 9 月 1 日开展的“零点行动”在 7 月就迎来了先声。

吉安县的行动是江西省殡葬改革的一个缩影。《江西日报》7 月 19 日报道,江西省召开了一场“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坚决打好殡葬改革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遗体火化,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完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切实提高遗体火化率。”

在此之前,江西省于 7 月初批复同意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 4 个设区市调整为火葬区,从而使整个江西省成为火葬区。

根据江西省的官方表述,这场殡葬改革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移风易俗,二是改善生态——江西省希望,占地更少、统一管理的火葬,可以帮助该省“打造美丽中国 ‘江西样板’”。

但官方定调的某些面向似乎被选择性地忽视。网络流传的视频并没有体现“教化在先、疏堵结合”的原则,政府对“自愿上交棺木”提供的补偿标准也引发质疑

江西并不是殡葬改革的唯一阵地。仅今年 7 月,重庆、黑龙江、辽宁、山东等多地都宣布出台或将出台新的殡葬管理方案。这轮地方实践的背景是民政部等 16 部门今年 3 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确立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改革,移风易俗”、“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

这份文件同样没有要求激进的“严禁”举措。相反,它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不拘泥一种模式,不搞 ‘一刀切’”。在更严格的法律层面上,《检察日报》注意到,《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且删去了原先的“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款。

立法者选择在私人财产面前保持敬畏,在现代与传统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之间作出权衡,执行者也理应如此。

江西的“零点行动”让人联想起过去几年的其他案例。2012 年,河南周口同样以“殡葬改革”为名义,推动“平坟运动”,结果是在抗议声中收场,被“平”的坟又建了回去。2014 年,安徽安庆在极短时间内推行火葬,一些老人为了赶在新政之前“睡着棺木死去”,选择喝农药、上吊、投井、割喉等方式自杀。当时的摄影记者陈杰看到了事件的“江西版本”,他在 7 月 31 日的微博中追问了殡葬改革背后的利益动因:

虽说殡葬改革目的是避免“死人和活人争地”,然,砸棺背后还存在巨大利益驱使之嫌,火葬的费用非常可观,现在地方的殡仪馆大多都是私人承包,死人成了一门大生意。那么,如何让农民不增加殡葬的负担,是改革首要解决的问题。

也有消息指出,截至今年 4 月,江西已有 84 个县(市、区)建立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其他殡葬环节的费用不在其中。

在殡葬改革问题上,立法者一向持谨慎态度。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发布于 1997 年,唯一的变动发生在 2012 年 11 月。当时,国务院发布第 628 号令,取消“强制执行”规定,时间点正是在周口平坟事件之后。2015 年,民政部曾表示要加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立法,但至今都没有取得进展。

“澎湃新闻”评论指出,理念差异、殡葬服务设施的“邻避”效应、墓地使用年限、殡葬服务市场的规范,都构成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的阻力;地方政府“运动式”的做法,更起到了改革的反作用。“光明网”评论更批评,像抢棺这样“罔顾权属人意志强迫置换私产”,以一纸公文“霸道行政”,会快速累积民众的不信任。

对于殡葬改革背后的理念之争,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吴飞 2014 年曾在《读书》杂志上刊文,追溯中国人的“慎终追远”传统。他写道:

早就到了考虑精神生活和价值归属的时候了。在这样的时代,还忙于强迫火葬、推广追悼会,不仅不会像当初那样确立国家的神圣性,反而会侵蚀已经确立的神圣性。使每一个逝者安宁地躺在这块神圣的土地之下,使每一个生者最自然地在这块土地上表达他的喜怒哀乐,使中国文化最看重的人情自然得到丰厚的滋养,使每个家庭养生送死没有遗憾,人们能以最健康的心态爱敬他周围的每一个人、他所属的团体、他热爱的国家,“整个人民团结起来”,也许就能得到真正实现了。

题图为电影《山河故人》,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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