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 钱从那儿来?

本文作者: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贾虹律师

近日的新闻事件、逃税传闻、洗钱可能,让高速发展的影视行业纷纷扰扰。

影视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以保障顺利拍摄和成功发行,优秀的影视项目离不开资金支持,随着越来越多的影视项目积极对接资本,金融资本也正更进一步促进影视行业的增长和发展。

作为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影视项目的融资模式有其特殊性,在产业光环聚集、暴利诱惑的背后,投资方对其投资款的事前风控极为重要。如投资方不懂行业或者疏于风控时,投资风险加剧,资本就会失手。

国内常见的影视项目投融资模式有联合投资、银行贷款、基金投资、投贷联动、版权预售、广告融资、类众筹融资等方式。

现试着梳理几种常见模式:

联合投资

联合投资是影视项目较为普遍的一种融资方式。

这种模式下,各投资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影视版权由各方共享、项目收益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分配。

联合投资一般由一家或二家投资方主投和启动。在影视项目启动、初期或进行过程中,寻找其他投资方或合作方跟投。

主投方通常会同时负责或安排影视制作和影视发行事项。

各投资方除投入资金外,一般还会根据各自优势,进行一定的分工或资源整合,比如分工负责:提供剧本、主创聘用、拍摄制作,报批送审、广告招商、宣传发行等事项。

各投资方会在出资前签署《联合投资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出资和支付、新增投资情况、项目收益和分配、各方权利义务、影视版权归属、各方署名顺序、发行及结算等事项。

内行的投资者,在作为跟投方时,如果是出资金额较大或投资比例较多的情况,会额外重视投资的风险防控。不仅会在确定投资前,先行了解影视项目的题材是否适合市场、主投方是否资深靠谱、制作班底是否精良专业以及投资预算是否合理等,还会要求设立共管账户、派驻进组财务监督记账,并且会要求如到期未发行可更换发行方、项目出现问题可撤资等。而前述事项,在口头协商一致后,均会体现在《联合投资协议》中,以相应合同条款进行约定,提前布局必要的风控,尽较大可能的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退出权等。

笔者知悉的几个投资方未回款的情况,主因不乏为:外行投资者在进行影视投资时,对影视行业了解不足,未设置基本的风控措施。有的投资者根本就没有风控,在不了解项目情况、没看过项目预算和没有事先调研的情况下,相当于拍脑袋、闭着眼签署了一份出资协议,协议内容对己方也完全无保障。这种情况下,事后再补救就会非常麻烦,并且结果不确定。因此,请务必在投资前睁大眼睛,评估或看清影视项目的风险,并尽量提前布局、防范。

大部分影视剧均采用联合投资的模式筹措项目资金,这种方式既可以减小或分担主投方的资金压力,又可以绑定各投资方的资源,非常有利各投资方的合作分工,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各投资方的投资风险。

固定回报模式的联合投资:

联合投资中有一种特殊模式,即不论影视项目是否盈利及盈利多少,投资方均按照固定的比例在约定期限到期前,取得收益和收回投资本金。

这种模式,实质是以没有担保的债权方式投资影视剧,风险较大,投资方的出资金额或投资比例通常较小。

在大多数情况下,固定回报的投资方除享有收益回报和署名之外,不再享有影视项目其他收益,并且不享有任何版权。

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融资成本较低的方式,只需支付银行固定的低额贷款利息,无需与银行分配影视剧的收益。

影视项目为轻资产,收入渠道单一并资金占用周期较长,期间会存在诸如拍摄中断、延期播放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些对银行回收贷款而言,都是很大的风险。因此,目前仅有少数大型影视企业的知名影视项目获得了银行贷款。

如电影《集结号》,在经过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严格的尽调和设置一系列风控措施后,取得了5000万人民币的贷款,其中,风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华谊兄弟公司请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以王中军个人资产进行抵押,华谊兄弟承诺在使用完自有的5000万资金后方开始使用贷款部分,以及招商银行派专人驻剧组监督用款等,可谓相当严格。

在大多数情况下,因为版权评估的难度较大,银行更愿意采用一些组合的担保方式为影视项目提供贷款,比如:(1)版权质押+固定资产抵押方式:要求影视企业在提供成片影视剧版权质押的同时,让影视企业用一些房地产进行组合抵押;(2)版权质押+担保公司方式:即成片版权质押的同时,还要有专业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3)版权质押+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方式:此种情况也多会要求个人以股权或房产等提供担保。

根据笔者实操经验:如进行正规的质押登记,未开拍、正在拍摄的作品均不能质押。部分已制作完成的剧集也不能单独质押,需要电视剧制作完成并取得发行许可证后整部剧质押。

从上述可以看出,银行贷款虽然融资成本很低,但需要提供担保,并且,发放贷款的审核程序较为严格,周期也会较长,对大多数的影视项目而言,非常不容易取得。

基金投资

基金投资影视剧越来越常见,基金也逐渐成为影视项目的重要投资主体。

IDG资本早在2007年设立IDG新媒体基金,其参与了电影《未来警察》、《山楂树之恋》在内的多部电影。随后出现了包含一壹影视文化股权投资基金、大摩华莱坞基金、腾讯影视基金、博纳诺言影视基金在内的大量影视基金,影视基金的数量仍在逐年增长。

影视基金更愿意参与多部影视剧投资,分散投资,比如:博纳诺亚影视投资基金,是由博纳影业、诺亚财富、红杉资本联合发起的国内影视专业投资基金,自2013年8月首募成功以来,已投资《澳门风云》、《窃听风云3》、《白发魔女传之明月天国》等十余部影片。

影视项目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对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其需要对金融产品市场和影视作品市场的运行有丰富的经验和准确的判断。

除了专业水平和经验之外,正规的专业私募基金在投资具体影视项目时,也会格外重视风险控制,不仅会要求片方承诺在项目出现问题时回购基金出资、片方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担保、资产抵押,还会采取派基金的财务人员全程监管资金使用等风控措施。

此外,出于安全考虑,基金对每部影片的投资额也会限定投资比例,比如投资金额最多不超过该片总投资的10%-30%,以便更有效的分散投资风险。

投贷联动

影视项目的“投贷联动”,是指把资金分为投资和贷款二部分,银行采用成立类似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的方式,对影视项目进行投资,在严格风险控制和风险隔离基础上,实现资本性资金的投入;与此同时,银行通过信贷投放等方式给影视制作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形成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

还有有一种“投贷保联动”,即加入担保公司为贷款进行担保,相比于“投贷联动”,更增加了一层安全垫。

在笔者实操的“投贷联动”影视项目中,“投贷联动”需要签署一系列的配套协议。银行关联的投资公司或基金除负责投资款出资和取得投资收益外,还负责为银行贷款提供风险控制管理服务;融资企业(即影视项目的片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需要对影视项目的收益等提供保底,或需要对发行等事项提供担保和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投贷联动”中的贷款金额较大,利息介于正常银行贷款和固定回报的联合投资之间,加上投资的部分需要分配投资收益以及会涉及其他的一些“管理”费用,故“投贷联动”整体融资成本会比银行贷款高不少。

版权预售

影视项目的版权预售也是影视项目融资或者取得影视制作资金的重要方式之一。

目前影视版权预售大多为网络平台预售、上星卫视电视台预售和海外预售几个主要渠道,大多是播出平台或发行方以投代购性质的融资。

一般是在影视项目制作完成之前,基于剧本、主创和主演人员的阵容,向播出平台或海外发行方预先销售影视剧的网络传播权、电视播映权或海外发行权等,提前收取发行费、版权许可费或“保底发行金”,收回部分甚至全部制作成本,降低项目风险。

海外投资方因国内影视制作的限制性规定无法很便利的成为投资方时,也会改道以提前购买一些热门影视剧的海外发行权(海外版权)以锁定这些热门剧目的海外发行并获取相关海外收益。

预售剧目比较轰动的当属电视剧《如懿传》,虽然风波不断、至今仍因种种原因尚未播出(拟于2018年8月上映),但是,当年仅宣布了由周迅担纲女一号,电视剧还未开机,就已经定档于东方卫视和江苏卫视。两家卫视分别出价300万元一集,加上腾讯视频拿到网络独家版权的价格是900万元一集,片长90集,总售价达13.5亿元。

广告融资

植入广告在国内起步较晚,发展也较为缓慢,但近期随着影视产业的高速发展,广告融资也逐步发展。

目前,较为成功的广告招商,可为片方收回一至三成的成本,大阵容和知名制作团队及口碑良好的发行渠道是招商成功的关键。

也有一些更为成功案例,可以达到招商收入与成本持平。比如:电影《杜拉拉升职记》,影片中的吃住行均渗透了各式各样的植入广告,出行驾乘的马自达汽车,到办公使用的联想电脑,以及频繁出现的屈臣氏、诺基亚、立顿红茶、智联招聘等。而冯小刚的《非诚勿扰2》,也是靠植入广告收回了大部分成本。

如何既让植入情节符合品牌定位,又能与剧情、演员,甚至是观众进行有效互动,避免让观众感觉是在看广告片,是未来广告融资的一大挑战,考验着片方策划和创意智慧,也对广告融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众筹融资

阿里巴巴推出的“娱乐宝”是较早出现的影视“类众筹”产品。然而,从本质上说,它并非众筹,其实是国华人寿一款投连险的保险产品。

“娱乐宝”在2014年的首期项目包括电影《小时代3》、《小时代4》、《狼图腾》、《非法操作》,全球首款明星主题的大型社交游戏《魔范学院》等,总投资额为7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影视剧项目投资额为100元每份,游戏项目的投资额为50元每份,每个项目每人限购两份。投资期限约为一年,预期年化收益为7%,不承诺保本保底。一年内领取或退保收取3%的手续费,一年后自动全部领取。购买人并有机会享受剧组探班、明星见面会等娱乐权益。

用户通过娱乐宝平台购买国华人寿的保险产品后,资金将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采用信托或其他通道等转化后,由阿里影业投向文化产业,获取投资收益权。“娱乐宝”(阿里影业)对每个影视项目的投资最多不会超过30%,对大多数项目的投资比例会尽量控制在20%内,这样可以很好的分散和控制对影视投资的风险。笔者参与的影视项目也曾被“娱乐宝”投资,投资比例也大致在这个范围内。

类似的还有“百发有戏”,由中信信托与百度金融、中影股份等合作的“百发有戏”电影大众消费互联网服务平台,实质是全国首单互联网消费信托,但是在宣传和口语化时,称其为“众筹”。

“百发有戏”平台首期产品为《黄金时代》,以消费众筹+电影+信托商业模式,通过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的方式,参与投资该影片。任何人都可以凭身份证参加,最低起购金额为10元,投资回报与电影票房直接有关,即票房越高,用户潜在的回报越大。

对片方而言,“娱乐宝”、“百发有戏”这类融资模式可谓一举多得,不仅可以为影视项目带来资金,还可以帮助片方进行用户喜好分析,并可以在影视剧开拍前拥有海量粉丝和投资人,同时,加大了影视项目宣传推广力度。

资产证券化

很多人对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感到陌生。资产证券化(ABS)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高级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1997年1月,美国著名摇滚歌星大卫·鲍伊(David Bowie)由于缺少流动资金,出售其音乐作品的版权债券,通过美国金融市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为期10年利率为7.9%的债券,募集了资金5500万美元,用于其后期音乐制作,这一融资行为大获成功,也被认为是最早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

国内也正在进行电影票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华夏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华夏文交所)在2016年7月8日正式挂牌上市《我是处女座》的电影票,挂牌价为每张22元,总发行量100万张,交易周期为三年。而《我是处女座》影票早在申购公告发布时,便吸引众多投资者的目光,开放二级市场申购后,短短4小时即出现超额认购,成绩耀眼。

结语

利益总是和风险共存,影视项目投融资规范操作时,风控措施相当严格,投资款并非像传闻所言那么随意的被做手脚。影视投资虽然是高风险投资,但高风险并不意味着就只能躲避,借助资深专业人士,让风险防控从走过场变成实际保护的铠甲,可较大限度的使投资更安全、更有保障。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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