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通过一项法律,默认所有人死后自愿捐献器官

冰岛 6 日通过一项 2012 年就被介绍给议会的法案。这项法案的核心概念很简单——所有冰岛人将被自动登记为器官捐赠者,只有两种情况下除外:要么是逝者生前明确表态不希望器官被摘除,要么是最亲近家属拒绝,即尽管默认人人都为捐赠者,但大家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冰岛希望借此缩短等候移植者的等候期、缓解器官短缺的情况。一项调查显示,冰岛的将死之人中约有 60% 愿意捐赠。

这项法案算不上“革命性”,因为已经有很多国家出台了“默认捐赠、选择退出”(Opt-out)的法律。这些国家多在欧洲和南美,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瑞典、芬兰、法国、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波兰、西班牙、斯洛伐克、俄罗斯、亚美尼亚、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土耳其、厄瓜多尔、巴拉圭、智利、克罗地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新加坡、突尼斯。

最初推行 Opt-out 的国家是西班牙,它的高捐赠率也被视为该系统成功的典范。不过这和国家配套的基础体系、拨款给移植项目的资金和人力有关——西班牙在 1979 年出台了“默认自愿”的法案,捐赠率直到 10 年之后才出现了明显上升,这是因为当时成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器官移植机构,协调整个捐赠和移植体系,消除了不少此前存在的障碍。

而且西班牙采用的还是“严厉的 opt-out”:只要逝者生前同意捐赠,亲属反对也没用。威尔士的法律相似。据悉这种限制可以再把捐赠率提高 25%

另外一个流行的系统是 “Opt-in”,即你可以自愿成为捐赠者,只要办理一个手续。德国、英国(除了威尔士)、美国部分州都运用了这个系统。

行为经济学方向的研究显示,尽管这两个系统里注册成为非捐赠者和捐赠者的成本近乎一样,但造成的结果却大有不同:Opt-in 的德国,只有 12% 的人愿意成为捐赠者,Opt-out 的奥地利,几乎所有人(99%)都表示了同意,尽管这两个国家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文化都十分相似。

《纽约时报》曾刊文讨论了这种结果差异,认为 Opt-in 国家要想提高自愿捐赠率,最关键的方法是“简化注册过程”——很多人想成为捐赠者,但大概懒于行动,最好能把这些好人的潜力发挥出来,登记捐献应该和手机下载歌曲一样简单。

关于两个系统谁更有效的争议一直存在,因为“自愿捐献的比例”并不等同于实际捐赠率。作为 Opt-out 国家的瑞典,自 1996 年起就开始实行该系统,但却是欧洲捐赠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同样的还有卢森堡和巴拉圭;在法国,Opt-out 实行后捐赠率反而下降。

很难评估两种方案的效率,因为它们在不同国家实际操作起来都不一样,各个国家的软硬件条件也有所不同。有一种说法认为,Opt-out 其实增加了一个拒绝捐赠的人群——这个群体会特意表态不想成为捐赠者,但如果是在 Opt-in 系统下,家属将决定他们的遗体处置方式,所以他们本可能是潜在的捐献者。

有一种折中的方法也挺受欢迎——在美国部分州和英国,当你去更新驾照时会被问到“想不想捐赠器官”这个问题,你可以顺带作出决定。实行此方案的伊利诺伊州,注册捐赠者达到了 60%,高于全美平均的 38%。

另外一些国家采取的方案可能更具争议。

伊朗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可以合法买肾的国家。伊朗政府称,1999 年肾交易合法化高效地终结了肾移植的等待名单。在这里,需要肾的人被推荐给器官移植病人联合会,机构会为他们寻找合适的捐赠人;捐赠可以得到政府 1200 美元左右的补偿以及来自接受者 2300-4500 美元的报酬;捐赠者的医疗保险可以延期一年,以后在公立医院看病享受折扣;所有移植费用由政府承担。

以色列政府则奉行着一套“不捐就不拿”的原则。注册者在自己和亲属需要器官时会成为优先照顾对象,国家还会为赴海外进行移植手术的人报销(即便器官在当地来源“非法”)。实行第一年,移植手术的数量就上升了 60%。

但是明码标价的器官交易引起了很多人的隐忧,因为随之而来的黑色产业链(和器官走私相关的有组织犯罪)似乎不可避免,黑市的存在也会让一些有需要的民众反而得不到救助。

在中国,公民自愿捐献是当前器官移植的唯一来源。因为器官捐献和分配涉及到的伦理、文化和法制问题,中国曾是世界上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2005 年,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表示:“有人说中国多年无法建立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系统,是因为受‘入土为安’思想的影响。但我始终认为,脏水不要泼到祖先身上,落后不能怪老百姓。” 2007 年,《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2010 年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器官买卖罪”,国内的移植事业因而变得法制化和规范化;2015 年,中国宣布停用死囚器官。自愿登记的公民越来越多,被认为是“器官移植的春天来了”。

题图来自 Financial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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