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法官是否能够胜任法务?

先回应下楼主,个人认为:10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应该可以胜任大部分普通企业的通用型法务。

为什么此处限定为:普通企业、通用型后文解释。

至于问题提到的为何没有面试,是否可能之前供职的法院在地域、层级上的影响?毕竟北京朝阳法院、深圳福田法院同为县级,但跟中国那么多县法院还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中院,因为地域和城市应该差别更大。

下面,我也来凑个热闹,谈谈这个问题吧。作为一个跟很多前法官共事过法务工作的人。。。

背景介绍:之前在某大型集团性公司总部法律合规部,系统内13家子公司的法律部均有工作交接,整个法律条线有超过20位法官从业人员跳槽过来。10年的执行法官、5年的民事法官、10年的中院法官均有共事过法务。从一位企业法务的角度谈谈,法官去做法务的优劣势以及可能存在的挑战。

那,先讲讲优势….

一、擅长诉讼事宜、对程序非常熟悉、执行跟进具有很大优势。

公司法务很重要的一个工作是处理公司诉讼案件,尤其在诉讼纠纷常发的保险公司(车险、财产险、工程、水险等);当然,不可忽视的是,目前银行系、信托等的不良资产追偿方面找法官也是刚需,尤其在执行对接跟进。如果是具有当地人脉的法官则更受欢迎。某商业银行总行的不良、某国内最大小额贷款机构的贷后部门,找当地有执行资源的法官是常态,且开的薪水通常超过公务员岗位3-5倍。当然,既然出来卖价套现了,几倍待遇都没所谓的,因为大概率情况下,除非你的配偶或者死党仍在体制内给你打call,不然你的社交货币可能在透支使用。(至少在当上企业法务这边的领导前,可能一直在使用过去积攒的社交货币)

二、资源需求型——承做业务时的优势。

天同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开分所,租赁平安大厦107层,高调可谓一时风头无二。楼主有幸作为该所重要企业客户走访。了解到该所从广东省高院、省高检、深圳中院均有直接跳过来的律师,起步阶段的律所很大程度需要资源。这是难得的,体现承做业务的。与一般小所重视承揽不一样,有了名气的,重视承做。承做才能让一个所走得最远。

此处不扯远了,回到企业法务。

企业法务不用承揽,案子、业务都是企业自己的刚需。那么承做显得无比重要。对于法官来说,想知道这个案子是哪个书记员、是哪个法官、庭长过问了没、大概多久开庭、甚至前同事帮忙约定一个好的开庭时间,这都是你在承做方面比同事绝佳的优势。而且利用好此类沟通的强项,中间人运用好信息不对称性与新单位领导进行工作对接与沟通,体现自己的不可替代性,走上管理岗位就是更快的事。而且一旦走上管理岗位,等于有资格与前同事进行各种社交货币的互动,路途会走得更顺。良性循环中,人抬人大家都会越来越高。

三、大风控的角度——从诉讼看非诉。

作为一个法律人,如转型金融业或企业法务,一定要培养这个思维。而法官在这个思维上,应该是最强的。输了案子,赔了钱,那么诉讼上出的问题,一定能从业务流程、合同设置、公司履职上找问题。法官的强项就是,不用等到真的出了乱子、赔了钱再去亡羊补牢。在日常合同审查、业务流程梳理、内控稽核检查、法律合规检查中,法官可以以自己的曾经职业权威性,一针见血的指出:“你们这么干,一旦发生纠纷,占不着便宜,可能给公司带来大损失”。这句话,法官出身的法务是最有底气、最能让人信服的能力讲。(不要问我为何知道,毕竟与那么多前法官共事过…….)

四、专业性、实务性、考虑问题多样性、全面性。

我经常认为,法官是加强版的律师。如果说一般的律师可以顺利跳槽企业法务,而法官则一定比律师更能全面,周全的思考问题。

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常常只需要为自己一方当事人考虑,尽其美言、据理力争。而法官、仲裁员等中立审判不一样,需要听两边巧舌如簧的律师、各种理由借口最终做出一个公平的处理(以法律为准绳,答主是默认法律是公平的)。这是非常难的。

法官,需要在争诉两遍各种花言巧语中,找到真相,坚定自己的立场。

法官,需要维护舆情、照顾社会接受度,而不是死板运用法律。

法官,需要考虑到庭长、院长、省委会、信访办、纪委多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压力和接受度。

所以,我国这样的环境下锻炼出来的法官,如非个人性格执拗问题,应该是有足够专业、有足够考虑问题全面性、多样性,能正确化解社会矛盾的人,应该都是人精。

君不见,宋朝就是民间纠纷没有好的法官处理好,水浒才冒出了108个好汉啊…….扯远了

所以,法官出身的,带着上述为人处世的思维方法、解决纠纷矛盾的思路来做法务,应该无往而不利。(对我就是法官们的迷弟……)

好的,好话到此over。。。。。

那,讲讲不足吧。

一、业务专业性

如果是转身金融行业(北上广深法官大人们的主要选择吧),不论是跳槽到保险、券商、基金、信托,应该短时间都会面临对业务不熟悉。经纪业务、两融业务、期权交易、资管、再保险、估值……..可能会需要一段时间认真学习。但对于年龄超过35+甚至40+的法官相当于是一个大挑战。可能刚毕业2-3年的同事,在你眼里的小孩儿,都比你更了解。此处还是建议虚心去学习。

如果转身去互联网…………..god bless u。 感觉那些跳腾的互联网公司的年轻人…..不知何为前辈、权威、经验为王,他们的眼里创新和垫付就是一切的基础…….像极了曾经的hong wei bing呃。。。为这个老人家思维的法科生实在不理解。。。

如果是去普通企业,制造业、服务业、因为个人也没有从业经历,就不便发言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呀。

二、不能就法律、论法律了——不讲公平正义,大家讲利益。

如果说律师是企业的的雇佣兵,只管依据雇主指令打赢官司,赢下一场战斗。

如果说法官是法律的实操这,只管依据法律,在不出乱子的情况下,严格执行法律落地,解决一个case

企业法务,更像一个国家的外交大臣同时也是将军。有时候不一定赢了官司就是好的,有时候某些法律不要求你配出去的钱,可能不能据理力争。很多时候,不是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了,是追求如何才达到这个企业利益最大化。

比如某些小贷公司,小于多少钱的不良,直接不追——投入产出比

比如某些保险公司,小于多少钱的理赔纠纷,不予诉讼——客户NPS(NPS:客户满意度)

比如某些券商,经纪业务,自己占理,还是调解、止争息诉——高净值客户是爸爸!

比如……

所以,这个思维的转换,在我看来,是最最重要,也最最难的。当然,法官都能胜任的人,改变自己的惯性思维,应绝不手软。但的确出现过,某些法官特别不适应公司上述妥协、委曲求全、各方协商作为工作主基调。 这个真的看个人了。

三、法务更像小媳妇——协调各方、沟通变通、委曲求全

法官是官,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在自由裁量范围内,想咋干咋干。开庭时,吓唬吓唬态度不好的一边,语气凶几句,没问题的;压调解的时候,把案子按住在程序允许期限,托半个月,没问题的。

法务是小媳妇。记住: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金钱永不眠、资本逐利性。如果作为一个企业的部门,每年花费企业那么钱,而不能创造利润,就很难有存在价值。

偏偏要命的时,法律是一个放长线钓大鱼、埋长线很长尾才能显示出效果的专业性!如果老板支持、分管总不体谅………………. 在面对业务部门压力时,你的建议和要求短时又看不到效果。

此处,无法回味权力在手,自己把握节奏的感觉。。。

四、被动性与主动性——工作启动的思维转换难点

法官的工作是被动启动的,就是,别人来起诉,你就有事儿干。

企业法务不是,那么力图把自己变成被动型咨询机构的企业内部法务部门,除非有非常强大的分管总和部门长,否则大都因为无法体现自己价值,而逐步边缘,甚至被合并。

因此,法官过来企业法务的朋友们,可能觉得,一个企业没事的时候是好时候,消停、休息。万万不能有此思维,因为这里不是法院。不能像法院一样,没人来起诉,你就可以休息(当然现在这个情况法院也极其罕见,基层法院都是300+的结案量…)。企业法务除了被动启动工作,还需要多积极、主动去启动自己的工作,找到自己的价值所在。

综上,欢迎大家讨论。。。。。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龙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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