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幼儿园将禁售这些食品,它们招谁了?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一个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根据需求必须制售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

图片来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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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很惊讶:大家在家里也都会吃各种冷食、生食食物,为什么就不允许学校食堂制售了呢?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在2017年,媒体还报道过一个案例:广州某火锅店卖“拍黄瓜”等凉菜,卖了139元,后来被判违规没收,并且罚款1万元。被媒体广泛报道后,监管部门称“执法得当”。火锅店被罚的原因在于所取得的经营范围中没有包括“凉菜”,而在实际经营中却在售卖“拍黄瓜”等菜品。这种“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被认为有重大的安全风险,于是被重罚。重罚是基于“违法性质”,而跟违法所得金额并没有关系。

为什么“超范围经营凉菜”被认为存在重大的安全风险呢?这是因为,食物做熟之后,会更适合细菌生长。如果操作环境不够清洁,就很容易有大量细菌进入食物中。在常温下,这些细菌会快速增殖,导致食物变质。即便是放在冰箱中,细菌依然会缓慢生长。如果环境不够清洁因而进入的细菌比较多,那么即使在冰箱中同样也可能变坏。

所以,如果一家餐厅需要经营凉菜,那么就需要专门的操作间或者专门的操作区,而且要经过食药监的现场核查许可。也就是说,火锅店的经营范围里“包含凉菜”与“不包含凉菜”,食药监的核查要求是不同的。获得了经营火锅的资质,并不意味着就满足经营凉菜所需要的要求。违规经营,确实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风险。

实际上,即便是硬件设施完善的餐馆,凉菜也依然是出问题可能比较大的食物。去年8月份中国计算机学会在桂林某国际大酒店召开“中国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术会议”,会议代表在该酒店用餐,导致280余人食物中毒。根据当地疾控中心的调查,事故原因是“卤味拼盘”等食物被沙门氏菌感染所致。一家硬件设施完善的国际大酒店尚且能出现这种事故,如果是连食药监的硬件核查都没有通过的小店,风险就会更大。

回到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上来。食堂供应的特点是就餐人数多,食物供应量大且时段集中。这就意味着食物准备到供应之间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凉菜并不是食堂供应的主要食物,可能很多食堂也不会配备“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在这种情况下,生冷食物确实可以算作“高风险食物”。此外,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孩子年纪小,抵抗力相对较弱,对于细菌感染更加敏感。而且大量孩子一起就餐,一旦出问题,就是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故。所以,从“安全优先”的原则出发,禁止学校食堂制售这些食物,是谨慎合理的做法。

除了生食和冷食,裱花糕点的情形跟生冷食物是一样的,也需要专门的操作间或者操作区来保障安全。而四季豆被列为“高风险食物”,是因为其中的皂苷和植物凝集素等成分,需要彻底充分加热破坏其活性。在大批量制作食物的过程中,有可能有部分四季豆没有被充分加热,从而导致食物中毒。2015年,珠海曾经发生连续4起食物中毒事故,都是员工在企业食堂就餐后发生的,症状有恶心、呕吐、腹泻等。调查发现是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所导致。

虽然现在的食堂条件更好,管理更规范,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望也更高。生冷食物、裱花糕点、四季豆,都不是孩子们非吃不可的食物。通过禁止它们的方式来规避风险,对于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保护孩子们的健康,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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