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破局前奏:金融回归金融,科技回归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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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云网(微信:ilieyun)北京】5月2日报道(文/张庆)

4月28日,百度宣布旗下金融服务事业群组(百度金融)正式完成拆分融资协议签署,拆分后新公司将启用全新品牌“度小满”,实现独立运营。百度高级副总裁兼金融服务事业群组总经理朱光将出任度小满金融CEO。

继蚂蚁金服和京东金融单独拆分后,百度金融也完成拆分。在BATJ四大互联网巨头中,只有腾讯的金融业务还未单独拆分。唯品会早在去年下半年也开始拆分金融业务,距今还未有完成分拆的消息流出。

度小满金融将自己看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在智能金融时代,将充分发挥百度的AI优势和技术实力,携手金融机构合作伙伴,用科技为更多人提供值得信赖的金融服务。度小满金融以金融机构“合作者”身份重新赋能。

早在度小满金融前,定位为金融科技公司的头部企业也透露出“让金融回归金融,科技回归科技”的表象,强调科技,弱化金融。

2017年初,蚂蚁金服将自身定位为金融科技,并称以后只做技术,帮助机构做好金融。

2017年,京东金融也从做自营金融的1.0阶段转型到服务金融机构的2.0阶段。京东金融CEO陈生强表示,“京东金融先用数据和技术去解决金融的问题,然后带着场景和客户,把这些创新金融业务再还给金融机构。让金融回归金融,让科技回归科技。”

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期间,百度高级副总裁兼百度金融负责人朱光向媒体表示,“未来分拆后,百度金融并不会谋求全金融牌照和控股权,只会获得必要的未来‘试验田’以验证金融科技能力。”

乐信CEO肖文杰也曾表示:“乐信不做金融,不参与金融业务竞争,永远做大家最好的合作伙伴。”

在“互联网金融”向“金融科技”转型的过程中,互联网巨头们纷纷给出科技与金融的界限。

在金融创新下,传统金融备受堪忧。但金融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也是监管严、重牌照的行业,资本金容易限制其业务规模,监管及牌照容易限制其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先是以传统金融竞争者的身份出现,而在转型为“金融科技”的过程中弱化了竞争的性质,更多以金融“合作者”自居。

没有“不想做金融”的金融科技公司,只有变换途径做金融的“合作者”。在严监管下,“金融回归金融,科技回归科技”不过是实现真正金融科技的前言提要。

早前的监管文件只是落实到互联网金融行业行为及其业务,但监管的范围从来不会到此为止。

近年来,金融业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大量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投资金融机构。一些实力较强、行为规范的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有助于扩大金融机构资本来源,补充资本金,改善股权结构,也有利于增强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但也存在部分企业与所投资金融机构业务关联性不强、以非自有资金虚假注资或循环注资、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这既容易助长脱实向虚,也容易导致实业风险与金融业风险交叉传递。

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监管短板,明确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强化股东资质、股权结构、投资资金、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加强实业与金融业的风险隔离,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态传递。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一般性财务投资,不作过多限制;对于主要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进行严格规范。

《指导意见》强化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的资质要求,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的具体条件,加强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转让和拍卖管理;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加强资本的真实性合规性监管;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健全风险隔离机制,防止滥用控制权,严禁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加强对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穿透监管,强化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

金融监管严从来不是说说而已,一些互联网公司也早有先见之明,相继拆分金融业务。

在分析人士看来,金融科技公司拆分为独立的内资企业,主要是为其在国内上市和取得金融牌照扫清法律障碍,此外,拆分还在于金融业务隔离,更加专业化运营。

对于巨头拆分金融业务,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金融业务作为生态内的创新业务,与原有业务具有较大差异性,在关联交易等方面也面临严格监管,拆分出来更利于管理;二是巨头孵化金融业务,不仅仅是要满足生态内金融需求,往往还肩负着业务转型的重任,一般战略定位越高,独立拆分的意愿越强烈;三是对外募资甚至IPO上市的前提条件,在金融与科技融合的背景下,外部股东往往也会成为业务合作伙伴,有助于增强金融主体的竞争力。

《指导意见》的存在,是为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行为,强化对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促进实业和金融业良性互动发展。

陈生强曾表示,金融科技核心在于将所有的业务流程、用户及金融产品数字化。发展数字经济,关键是要实现实体企业与新技术的融合。一方面,实体企业自身需要不断加大技术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科技公司企业服务助力。

金融科技公司附能金融是“用科技颠覆金融”,是实现技术与金融的融合;但更多非金融公司入股或控股金融机构,不止是“产融结合”,更是“资本运作”。

让金融回归金融,科技回归科技,更多是金融监管环境所致,同时也为金融科技的发展剔除部分风险。未来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科技公司不是“不做金融”,而是更好地服务金融,但又不只是做服务于金融机构的“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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